章某户籍在甲市,暂住在乙市时向乙市车管所申领了C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该驾驶人因工作调动暂住在丙市,向丙市车管所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丙市车管所不予办理。丙市车管所做法是否正确?章某如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该如何办理?

题目

章某户籍在甲市,暂住在乙市时向乙市车管所申领了C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该驾驶人因工作调动暂住在丙市,向丙市车管所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丙市车管所不予办理。丙市车管所做法是否正确?章某如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该如何办理?


相似考题
更多“章某户籍在甲市,暂住在乙市时向乙市车管所申领了C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该驾驶人因工作调动暂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答案:C
    解析:
    《民法总则》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所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治病的除外。甲在丁市属于医院治病,D选项。甲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是丙市,故选C项。

  • 第2题:

    甲住在A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C市撞倒了住所地在B市的乙,乙伤势严重,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D市医院。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D市医院死亡。请问:乙的妻子以甲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A市法院

    B.B市法院

    C.C市法院

    D.D市法院


    B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地。

  • 第3题:

    1、章某与王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章某为卖方,住在甲市,王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又不能达成协议。依法()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

    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交付货币和交付货物均在乙市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 第4题:

    户籍在甲市,但却在丁市连续就医两年的林某,起诉其分别居住在乙市的儿子大林和丙市的儿子小林,追索赡养费,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林某只能向乙市法院提起诉讼
    B.林某只能向丙市法院提起诉讼
    C.林某的经常居住地为丁市
    D.林某可以向甲市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1)选项C: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选项ABD: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5题:

    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19年12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0元,出差期间李某暂住在乙市B区。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后,李某对罚款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区人民法院


    N市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