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24条的规定,收文办理主要程序包括: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其中,签收是指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 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催办是指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 承办部门按期办结。传阅是指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 示。故排除A、B、C三项。根据该条例第25条的规定,发文办理主要程序包括:复核、登记、印制、核发。其中,登记是指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故本题应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