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某日晚11点左右,被告王某返家时,发现家门不远处放着一辆自行车。此时夜深无人,王即将该车带回家中放在楼梯下,准备第二天送去派出所。次日晨,王起床后,发现自行车被盗,即向居民组长反映并向派出所报了案。此时,自行车原主余某到处寻我自行车,弄清当晚是王带回到家中,因此要求王返还其自行车。王说明情况后,余不同意,遂诉至法院要求王赔偿其损失。问:(1)王某的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还是拾得遗失物的行为?

题目

2009年某日晚11点左右,被告王某返家时,发现家门不远处放着一辆自行车。此时夜深无人,王即将该车带回家中放在楼梯下,准备第二天送去派出所。次日晨,王起床后,发现自行车被盗,即向居民组长反映并向派出所报了案。此时,自行车原主余某到处寻我自行车,弄清当晚是王带回到家中,因此要求王返还其自行车。王说明情况后,余不同意,遂诉至法院要求王赔偿其损失。

问:

(1)王某的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还是拾得遗失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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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在自行车专卖店中闲逛,偶然发现有自己非常喜爱的一种款式的自行车.很想买但未带够钱,又怕仅剩的此种款式的三辆自行车会被卖完,想先预付300元让专卖店绘他留一辆自行车,第二天再来付足余款取走自行车。经过王某的一再恳求,售货员答应了他的要求。王某便在三辆自行车中指定了一辆,为了防止这辆自行车再被别人买去,王某要求将自行车存放在专卖店的库房内。不料,当晚库房被盗,王某选定的那辆自行车被窃走。第二天,王某带钱来取自行车时得知了消息,便要求专卖店退还其预付款,或者自己补足差额,从专卖店剩下的此种款式的两辆自行车中再挑一辆。专卖店认为,自行车已被王某买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丢自行车的损失应由王某承担,且王某应当补足差额,王某要不回自行车预付款,遂提起诉讼,要求专卖店退款。

    问:

    (1)在本案中,王某是否已经取得了自行车所有权?为什么?

    (2)自行车专卖店是否应退还王某所预付的自行车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


  • 第2题:

    邓某与王某(男,2002年3月1日出生)既是邻居又是同学。2016年10月2日,邓某买了一辆价值400元的自行车,王某欲借用,被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情急之下,王某扇了邓某一耳光。10月15日9时许,邓某报案,称放在家中的自行车被盗,并指出王某有作案嫌疑。接到报警后,民警老陈和小张一起到王某家查看情况。10月15日10时许,办案民警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起初并不承认,民警也未让其回家。16日14时许,王某终于供认作案后将自行车藏在同学蔡某家中。

    民警老陈与小张在传唤和询问王某时,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有( )。

    A.对王某口头传唤
    B.将传唤王某的原因和依据通知其父母
    C.询问王某时通知王某的父母到场
    D.询问王某的时间超过24小时

    答案:A,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A项做法错误。
    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B项说法正确,D项做法错误。
    第八十四条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王某不满十六周岁,询问时应当通知王某的父母到场,C项说法正确。
    综上诉述,因此选择AD项。

  • 第3题:

    张某向王某表示,愿意出价500元购买其自行车一辆,王某回复说只能以600元的价格将自行车卖给张某。王某的回复为()

    A合同成立

    B新的要约

    C要约邀请

    D承诺


    B

  • 第4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己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5题:

    邓某与王某(男,2002年3月1日出生)既是邻居又是同学。2016年10月2日,邓某买了一辆价值400元的自行车,王某欲借用,被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情急之下,王某扇了邓某一耳光。10月15日9时许,邓某报案,称放在家中的自行车被盗,并指出王某有作案嫌疑。接到报警后,民警老陈和小张一起到王某家查看情况。10月15日10时许,办案民警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起初并不承认,民警也未让其回家。16日14时许,王某终于供认作案后将自行车藏在同学蔡某家中。
    民警老陈与小张在传唤和询问王某时,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有( )。(多选)

    A.对王某口头传唤
    B.将传唤王某的原因和依据通知其父母
    C.询问王某时通知王某的父母到场
    D.询问王某的时间超过24小时

    答案:A,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A项做法错误。
    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B项说法正确,D项做法错误。
    第八十四条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王某不满十六周岁,询问时应当通知王某的父母到场,C项说法正确。
    综上诉述,因此选择A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