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关于政府返还土地差价(招拍挂价格与投资协议约定价之差)及返还相关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不确认资产,通过往来核算
第6题: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计征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应按房产的市场价格缴纳契税
第7题: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与房屋是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减免了土地出让金,契税也应减免
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第8题: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对于承受与房屋有关的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征收契税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第9题:
总价款计征契税
单价款计征契税
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
第10题: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
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可以扣除
第11题:
土地成交总价款
土地成交总价款扣除土地前期开发成本
土地成交总价款扣除土地开发成本
土地成交总价款扣除开发成本
第12题: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减免土地出让金的,也不能随之减免契税
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的,一律免征契税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关于房屋附属设施的契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第17题:
关于契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18题: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规定征收契税
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附属设施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应征收契税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契税
第19题: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与房屋是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减免了土地出让金,契税也可以相应减免
企业合并中,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第20题: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以获奖方式得到的房屋权属不用缴纳契税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第21题:
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出售国有、集体企业时,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
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征契税
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企业分立中,派生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
第24题:
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出售国有、集体企业时,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