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009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27题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分类。
(1)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2)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的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或者书面等其他形式。
(3)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有给付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一方的合同权利正好是对方的合同义务,彼此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仅有一方负担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的合同。
(4)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支付相应的对价;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要式合同。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