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下列选项中,构成唐朝“十恶”中“不睦”犯罪情形的有( )。A.殴打丈夫B.告发丈夫C.殴打祖父母D.谋杀缌 ”相关问题
  • 第1题:

    唐律“十恶”中的“不孝”罪主要包括( )。

    A.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

    B.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

    C.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

    D.妻殴打或告发丈夫


    正确答案:BC
    解析:唐律“十恶”中不孝罪主要包括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等犯罪。因此BC是正确的。

  • 第2题:

    “十恶”中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是:( )

    A.恶逆

    B.不道

    C.不睦

    D.犯上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法律内容的变化。所谓“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十恶”的具体内容有:(1)谋反,谓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2)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3)谋叛,谓背国从伪,指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4)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6)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玺、调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7)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8)不睦,指谋杀或卖五服(缌麻)以内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9)不义,指杀本管上司、授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10)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唐律“十恶”罪中恶逆罪的有( )。A.咒骂父母B.谋杀祖父母C.殴打父母D.殴打伯父母


    正确答案:BC

    唐律对于谋杀或者殴打祖父母、父母,谋杀伯叔父母、姑、兄姐、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以恶逆罪论处。故选B项和C项。A项构成不孝,D项构成不睦。注意:对于祖父母和父母,包括殴打和谋杀两种情形。但对于伯叔父母、外祖父母、丈夫,则仅限于谋杀,才能以恶逆罪论处。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唐律“十恶”罪中不孝罪的有(  )。
    A.咒骂父母
    B.殴打父母
    C.殴打丈夫
    D.告发父母


    答案:A,D
    解析:
    【精解】唐律对于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供养有缺;为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寻欢作乐、不穿孝服;知祖父母、父母死,谎称没死或隐瞒丧事;谎称祖父母、父母死的,都以“不孝”论处,故选A项和D项。B项构成恶逆,C项构成不睦。

  • 第5题:

    依照唐律的规定,殴打或者谋杀祖父母的行为属于“十恶”罪中的( )。

    A.恶逆
    B.不孝
    C.大不敬
    D.谋大逆

    答案:A
    解析:

  • 第6题:

    共用题干

    唐律的“十恶”大罪中,所谓不义是指、()
    A、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等人的行为
    B、杀害本属的府主、刺吏、县令和现授业老师的行为
    C、妻子得知丈夫死亡而隐匿丧事,寻欢作乐,改嫁他人的行为
    D、奸淫小功以上亲或父、祖父之妾以及相与通好的行为

    答案:B,C
    解析:
    在中国古代社会具有重要的地位,在西周时期即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与“出礼入刑”的表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礼法结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及至唐代的法律统治“一准乎礼”。所以可知,“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故选项A正确。夏商时期的统治者强调“奉天罚罪”,假托神意压服臣民,可以看出神权思想为当时的法律指导思想,当时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的影响,因此选项B正确。为了修正神权法学说中存在的问题,周王朝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并于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为传统的中国法制奠定了基础。故C选项正确。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修订过程中援引了大量的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华法系开始解体,故D项说法不符合事实,不应选。


    题中四个选项都是该时期法制变化的具体表现,除此之外,还有刑罚制度改革(规定绞、轨等死刑制度;规定流刑;规定鞭刑与杖刑;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废除宫刑制度),以及建立死刑复审制度。故A、B、C、D四项均为本题的正确答案。本题考查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制变化,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也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此阶段的许多内容也必将是司法考试中的重点。尤其需要重点把握相关具体法律制度的变化。


    汉代的《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其特点是依据儒家《春秋》等经典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即以犯罪人主观动机来判定最终是否给予严惩。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了“准五服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不但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九卿会审(明代又称“圆审”)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可见,除九卿会审之外,其他三项制度都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本题A、C、D三项均应选。


    六赃就是指六种非法获得公私财物的犯罪。包括(1)受财枉法:收受财物枉法。(2)受财不枉法:收受财物,即使不枉法,也要处刑。(3)受所监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管辖范围内百姓或者下属财物。(4)强盗:暴力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5)窃盗:隐秘手段窃取公私财物。(6)坐赃:官吏或者常人非因职权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四个选项均正确。


    唐《斗讼律》中,“六杀”的含义:“谋杀”是指预谋杀人;“故杀”是指事先虽然没有预谋,但是情急杀人时已经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的是在斗殴中过于激愤而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是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的是“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十恶”制度是中国法制史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一定要熟练记忆并理解。“十恶”中,所谓的不义是指杀害本属的府主、刺吏、县令和授业老师的行为,官吏或士兵杀害本属五品以上长官的行为,妻子得知丈夫死亡而隐匿丧事,寻欢作乐,改嫁他人的行为。因此可见B、C选项的解释是正确的。至于A选项,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姐、外祖父母等人的行为在“十恶”中称为“恶逆”,而D选项,奸淫小功以上亲或父、祖父之妾以及相与通奸的行为被称为“内乱”。注意,本题中只是提及“十恶”中的三项,其他几项也很重要,完全有可能以同样方式改变内容而进行考查。


    宋朝在地方各路设立的是提点刑狱司,明朝在省一级设立提刑按察司。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统治者在内外各种压力之下,于20世纪初十年间,逐渐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上的修改与变革。我们一般把这一时期的法律改革活动称为清末修律。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故A项正确。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与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故B项正确。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法院组织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故C项正确。它是统治者为维护其摇摇欲坠的反动统治,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B、C项。


    1946年11月,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召开国民大会,于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定于1947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施行。该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共175条。A项正确。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但碍于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12条的重大影响,即实行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司法独立、保护人民权利等,又不得不在具体条文上有所变动。因此,B项表述错误。《中华民国宪法》内容的特点是其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夫集权。例如1948年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这一特点趋具体和法律化,因此C项正确。其二,体制不伦不类,实际上是用不完全责任内阁制与实质的总统制的矛盾条文,掩盖总统即蒋介石的个人专制统治的本质。其三,罗列人民各项民主的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依据宪法第23条颁布的《维持社会秩序临时办法》、《戒严法》、《紧急治罪法》等,把宪法抽象的民主自由条款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因此D项正确。依题意,本题B项当选。

  • 第7题:

    “十恶”罪中,唐律把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或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的犯罪,称为(  )。
    A.恶逆
    B.大不敬
    C.不孝
    D.不睦


    答案:D
    解析:
    解析:唐律把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或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的犯罪,称为不睦。

  • 第8题:

    (2008年真题)依照唐宋时期法律的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十恶”犯罪中的(  )。
    A.谋大逆
    B.恶逆
    C.不孝
    D.不睦


    答案:B
    解析:
    解析:隋、唐、宋时期将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犯罪称为“恶逆”,是“十恶”中封建伦理犯罪中最重的犯罪种类。故选B项。谋大逆是图谋毁坏宗庙、陵寝及宫阙的“十恶”犯罪。不孝是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供养有缺的“十恶”犯罪。不睦是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或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的“十恶”犯罪。

  • 第9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唐律“十恶”罪中内乱罪的有(  )。
    A.强奸小功亲
    B.与父亲妾通奸
    C.与祖父妾通奸
    D.强奸缌麻亲


    答案:A,B,C
    解析:
    【精解】唐律对于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以及与和者,均以内乱罪论处。"和”就是指通奸,故选A项、B项和C项。因缌麻亲属于小功以下亲,故不构成内乱罪。

  • 第10题:

    唐律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构成()。

    • A、不孝
    • B、恶逆
    • C、大不敬
    • D、不义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单选题
    “十恶”中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是(  )。
    A

    恶逆

    B

    不道

    C

    大不敬

    D

    犯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所谓“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十恶”的具体内容有:①谋反,谓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②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③谋叛,谓背国从伪,指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④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⑤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⑥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玺、调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⑦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⑧不睦,指谋杀或卖五服(缌麻)以内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⑨不义,指杀本管上司、授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⑩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

  • 第12题:

    单选题
    义绝,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强制离婚的方式。下列关于“义绝”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义绝是我国古代特有的一种离婚制度

    B

    按照唐律规定,丈夫殴打妻子的祖父母是构成义绝的情形之一

    C

    妻与夫缌麻以上亲奸、夫与妻母奸,当义绝

    D

    妻欲害夫,当义绝,但丈夫原谅妻子的可以除外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殴打或者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犯罪行为,构成唐律“十恶”中的

    A.恶逆

    B.不睦

    C.不道

    D.大不敬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唐律中的“恶逆”罪主要包括( )。

    A.谋杀夫之父母

    B.控告、咒骂父母

    C.殴打父母

    D.殴告丈夫


    正确答案:AC
    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律中“十恶”罪之——“恶逆”罪的适用情形。《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基础上有所改动,使“十恶”条款定型化。十恶是重大犯罪,“为常赦所不原”。具体内容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十罪。其中.恶逆、不孝、不睦、内乱四罪的适用情形十分容易混淆,因此也成为考查的重点。具体而言,“恶逆”是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犯罪;“不孝”是指告发或者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等的犯罪;“不睦”是指谋杀以及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或者告发丈夫以及大功以上尊长的犯罪;“内乱”是指奸小功以上亲,或者奸父、祖妾的犯罪。对比上述四类犯罪的适用情形可知,A项和C项是正确答案。控告、咒骂祖父母属于“不孝”罪,排除B项。殴打和告发丈夫属于“不睦”罪,排除D项。

  • 第15题:

    下列关于“十恶”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十恶”制度源于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B.“十恶”制度最早规定在《开皇律》C.凡犯十恶者,一般不适用八议D.“十恶”中的“大不敬”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


    正确答案:D

    “十恶”制度最早规定在隋朝的《开皇律》中,其制度渊源在于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A、B正确。由于十恶犯罪被认为是封建社会中最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八议”制度,C正确。“十恶”中的“大不敬”是指冒犯皇室尊严的犯罪。D错误。正确答案为D。

  • 第16题:

    告发或者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者,这一罪名在唐朝被称作( )

    A.不睦
    B.不孝
    C.不义
    D.不道

    答案:B
    解析:
    不睦: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或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不孝:告发或者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者;不义:即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释服从吉、改嫁以及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授业师等方面的犯罪;不道: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和肢解人,造蓄蛊毒、厌魅。

  • 第17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唐律“十恶”罪中有关违反封建伦理性犯罪的有(  )。
    A.不道
    B.不孝
    C.不义
    D.不睦


    答案:B,C,D
    解析:
    【精解】唐律“十恶”中属于违反封建伦理的犯罪包括五类: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故选B项、C项和D项,而不道属于严重危害封建秩序的犯罪。

  • 第18题:

    唐朝“十恶”罪中,构成恶逆罪的是(  )。
    A.咒骂父母的犯罪
    B.奸父亲妾的犯罪
    C.殴打父母的犯罪
    D.告发父母的犯罪


    答案:C
    解析:
    解析:A项和D项构成不孝;B项构成内乱。

  • 第19题:

    “十恶”中属于违反典礼教化的犯罪有(  )。
    A.大不敬
    B.内乱
    C.不睦
    D.不道


    答案:B,C
    解析:
    解析:A项属于侵犯皇帝尊严的犯罪;D项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除了内乱和不睦外,十恶中属于危害典礼教化的犯罪还有不孝.不义、恶逆。

  • 第20题:

    (2005年真题)唐律“十恶”中的“不孝”罪主要包括(  )。
    A.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
    B.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
    C.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
    D.妻殴打或告发丈夫


    答案:B,C
    解析:
    解析:不孝罪的内容包括:告发或者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等的犯罪。A项属于恶逆,D项属于不睦。

  • 第21题:

    义绝,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强制离婚的方式。下列关于“义绝”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义绝是我国古代特有的一种离婚制度
    • B、按照唐律规定,丈夫殴打妻子的祖父母是构成义绝的情形之一
    • C、妻与夫缌麻以上亲奸、夫与妻母奸,当义绝
    • D、妻欲害夫,当义绝,但丈夫原谅妻子的可以除外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十恶”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的犯罪,渊源于北齐的“重罪十条”

    B

    “十恶”正式确立于唐朝的《武德律》

    C

    “十恶”中的谋大逆,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

    D

    “十恶”中的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依照唐律中“十恶”的规定,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属于()
    A

    不孝

    B

    不义

    C

    恶逆

    D

    大不敬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