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二月十三日,发现某单位二人孙××死在室内,头部、腰部均有多处伤痕,案件性质不明。[现场简况]尸体仰卧于西墙北部靠门地上,尸体右侧地面有多量散在的血迹,房门南侧水缸的缘沿上有大量擦拭状血迹。[尸检简见]死者发育营养状况一般,尸僵已形成,尸斑于背臀部呈淡红色。衣裤完整无缺,两袖有多量喷溅血迹,裤腰及前裆有大量血迹。头部血迹模糊,额顶部17×6厘米2范围内有纵形线状创口三十一处,前顶伤痕轻而浅,仅伤及头皮及骨膜,前额伤痕重而深。颜面布满血迹,睑结合膜苍白, 耳鼻口均无异常。颈胸部有大量流柱状血迹。腹部有浅状

题目

某年二月十三日,发现某单位二人孙××死在室内,头部、腰部均有多处伤痕,案件性质不明。[现场简况]尸体仰卧于西墙北部靠门地上,尸体右侧地面有多量散在的血迹,房门南侧水缸的缘沿上有大量擦拭状血迹。[尸检简见]死者发育营养状况一般,尸僵已形成,尸斑于背臀部呈淡红色。衣裤完整无缺,两袖有多量喷溅血迹,裤腰及前裆有大量血迹。头部血迹模糊,额顶部17×6厘米2范围内有纵形线状创口三十一处,前顶伤痕轻而浅,仅伤及头皮及骨膜,前额伤痕重而深。颜面布满血迹,睑结合膜苍白, 耳鼻口均无异常。颈胸部有大量流柱状血迹。腹部有浅状纵横交错的创口五道,脐上有横行线状划破伤三道,长五厘米。腹白线(正中部)处有纵行走向的腹壁伤创二道,深达腹腔,长14厘米,部分小肠涌出。以上伤创的创缘较整齐,周围未见挫伤带。双手染有大量血迹,无伤痕。 试分析:孙××头部、腹部的伤是何类致伤物形成?

孙××之伤痕有何特点?

孙××之死是自杀还是他杀?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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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村民孙某,下落不明已满三年,下列有权申请他为失踪人的有( )。

    A.孙某的妻子,在孙某下落不明期间,终日郁郁寡欢而重病缠身,行动不便

    B.孙某的母亲,九十高龄,双目失明

    C.孙某的舅舅

    D.孙某的债权人,孙某失踪前曾向其借款500元

    E.孙某的姑姑


    正确答案:ABD

  • 第2题:

    刘某在下班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发现孙某和王某形迹可疑,正在偷窃其他乘客随身携带的财物,于是刘某立即加以制止,并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刘某协助民警将孙某和王某抓获。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得知,二人曾作案多起,当地检察机关遂对二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对孙某和王某判处了相应刑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刘某报案的行为属于守法
    B.刘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孙某和王某的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C.人民法院对孙某和王某的审判活动是司法
    D 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执法

    答案:A,C
    解析: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进行的活动,包括行使权利(积极守法)和履行义务(消极守法)。刘某作为公民其报案和协助抓捕的活动属于积极守法。因此A项正确。法的适用又称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司法。因此D项错误。

  • 第3题:

    某小区发生盗窃案件,民警接到群众报案进行现场排查后发现徐某有重大嫌疑,决定对徐某先行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徐某具备以下哪些情形时可以先行拘留( )。

    A.被害人指认他犯罪
    B.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
    C.随身包裹中发现现金一千元
    D.犯罪后在现场被即时发现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上述四个选项,A项、B项、D项都符合先行拘留的情形,因此选择ABD项。

  • 第4题:

    公文最后的日期“2007年12月23日”的正确表述应该是( )。

    A.2007年12月23日

    B.二零零七十二月二十三日

    C.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D.○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正确答案:C
    公文的日期正确的表述应该是“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第5题:

    刘某在下班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发现孙某和王某形迹可疑,正在偷窃其他乘客随身携带的财物,于是刘某立即加以制止,并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刘某协助民警将孙某和王某抓获。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得知,二人曾作案多起,当地检察机关遂对二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对孙某和王某判处了相应刑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刘某报案的行为属于守法
    B、刘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孙某和王某的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C、人民法院对孙某和王某的审判活动是司法
    D、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执法

    答案:A,C
    解析: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进行的活动,包括行使权利(积极守法)和履行义务(消极守法)。刘某作为公民其报案和协助抓捕的活动属于积极守法。因此A项正确。法的适用又称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检察机关对孙某和王某提起公诉的活动属于司法。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