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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所谓“公共安全”,就是指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B.所谓“公共安全”,就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C.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对象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
    D.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受犯罪实际侵害的目标是不特定的


    答案:A,D
    解析:
    【精解】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公共安全就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即既要具有不特定性,也要具有多数性。这种不特定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侵害的可能性,而不是实际侵害的特定性。故选A、D项。

  • 第2题:

    3、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 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A.参见C、D。#B.参见C、D。#C.根据本案的事实,甲在高速公路上点燃树枝的行为没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难以认定为放火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针对甲点燃树枝这一行为,如认为该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该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因为,如果甲的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因而不构成放火罪,则基于同样的理由,因甲的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也无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此,C选项正确,仅在采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时,才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就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这是错误的。
    C

  • 第3题:

    19、危害税收征管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D 本题考核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犯罪构成。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或特殊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 第4题:

    甲本欲驾驶汽车在繁华街道见人就撞,不料尚未撞人便直接撞到墙上,未造成人员损伤。甲的行为构成

    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预备)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止)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遂)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只需要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就构成该罪的既遂,而不需要造成实际损害结果。

  • 第5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是()。

    A.故意

    B.过失

    C.故意或过失

    D.阻却责任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