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50万元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70多万元。甲有一栋房子价值18万元,其它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作价一万元卖给了自己的弟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如果丙不知甲欠工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B.只有在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以行使代位权C.不论丙是否知道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D.若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题目

甲向乙借款50万元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70多万元。甲有一栋房子价值18万元,其它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作价一万元卖给了自己的弟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如果丙不知甲欠工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C.不论丙是否知道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D.若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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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借期1年,乙预先扣下0.5万元利息。借款期满后,甲应返还乙( )。

    A.4.95万元

    B.4.5万元

    C.5万元

    D.5.5万元


    正确答案:A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实际借款额为4.5万元,利息为0.45万元,甲应返还乙4.95万元。

  • 第2题:

    王某为女儿出国留学,向甲借款30万元,并将一套房屋质押给甲,并交付了房屋房产证。不久,王某向乙借款30万元,将该房屋为乙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王某又向丙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王某届时不能还款,变卖房屋所得价款丙享有优先于他人受偿的权利。王某届时未能偿还甲、乙、丙的借款,房屋变卖得款60万元,此外王某无其他财产。问这60万元应当如何在甲、乙、丙之间分配:

    A.甲30万元、乙30万元、丙0万元
    B.甲15万元、乙30万元、丙15万元
    C.甲20万元、乙20万元、丙20万元
    D.甲30万元、乙20万元、丙10万元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这是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质押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法律明定的权利,王某和甲质押房屋的行为违反了物权内容法定,甲对房屋不享有质权。优先受偿权系物权性质的权利,王某与丙关于丙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约定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不具有物权效力,如果涉及到第三人,则丙对房屋的变价款不享有优先于王某一般债权人受到清偿的权利。王某为乙立抵押权的行为符合物权法定原则,乙为房屋的抵押权人,对房屋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综上,就变卖房屋所得的60万元,抵押权人乙享有优先受偿30万元的权利,剩余的30万元,由甲和丙按照债权比例受偿,各得15万元。本题惟一正确的答案为B选项。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70多万元。甲有一间房子价值18万元,其它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作价一万元卖给了自己的弟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如果丙不知甲欠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C.若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D.不论丙是否知道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D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得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由此,D项正确。

  • 第4题:

    甲向乙借款50万元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损80万元,甲有一栋房屋价值20万元,其他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表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如果丙不知甲欠乙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行使代位权

    C.若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D.不管丙是否明知此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债的保全措施。本题中,债务人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乙造成了损害,并且受让人丙该情形,则乙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的行为。

  • 第5题:

    在抵押贷款中,借款人甲为取得60万元贷款而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子抵押给贷款人乙,贷款人乙将房子投保财产保险,后房子因火灾遭受全损,损失当时该房子的市价为120万元,则保险人最多赔偿被保险人(贷款人乙)()。

    A:100万元
    B:60万元
    C:120万元
    D:220万元

    答案:B
    解析:
    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以下三个限度取最小值):(1)以实际损失为限;(2)以保险金额为限;(3)以保险利益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