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高某,男,28岁,工人。蔡某,男,19岁,无业。靳某,女,18岁,无业。
被告人高某得知信用社主任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蔡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张某为其提供资金。靳某在高某的授意下,先后两次在树林内与张某幽会。某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骗至高某的二哥家。高某藏于室内,蔡某先后对张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为他们提供15万元的贷款。张借故推脱,蔡继续殴打,此时,高某从室内出来,与蔡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内急需2万元现金”的便条,要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蔡某持此便条到信用社取走现金2万元。直到晚上,高蔡才将张某放回。
【问题】对本案,一审法院定为绑架勒索罪,二审法院定为抢劫罪。你认为哪一个正确?
第1题:
案情:李某,男,25岁,无业。方某,女,15岁,无业。张某,女,17岁,无业。李某嫖娼时结识了卖淫女方某、张某,在得知她们的“顾客”中有些人很有钱后,便与方某、张某商议,利用方某、张某的“生意”弄钱。2011月的一天,由张某电话联系、方某出面,将事主马某约到了张某的租住地。马某一到,等候在此的李某即持刀对马某进行威胁,逼迫马某交出了手表、手机和钱包。当李某发现马某的钱包内仅有3000余元现金,每人只分了1000元时,很是失望,于是等方某、张某拿钱走了以后,李某便将马某用胶带捆绑起来,然后给马某之妻打电话,让她拿10万元来换人,否则将“废了”马某。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8万元成交。次日,李某按约定取回钱后将马某放走。请分析并说明理由:李某、方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