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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合同法》确立严格责任原则为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1)有利于统一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合同法》颁布后,结束了国内经济合同法与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在归责原则上的“双轨制”局面,统一了我国合同立法中关于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
    (2)严格责任原则是国际上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近年由两大法系专家学者共同拟订的《国际商事合同规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也都采用了严格责任原则,反映了国际间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3)严格责任比过错责任更为合理。严格责任原则下,只要不存在免责事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就足以使其承担违约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能够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更方便法院裁判,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与合理性。
    (4)严格责任更符合违约责任的本质。违约责任的发生以当事人的预先约定为前提,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基础上的,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的,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不是法律强加的,这一点与侵权责任不同。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更为严格。

  • 第2题: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

    A、过错原则

    B、无过错原则

    C、违法原则

    D、双重过错原则


    参考答案:C

  • 第3题:

    1、药事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A.过错归责原则

    B.过错推定归责原则

    C.无过错归责原则

    D.绝对归责原则


    A 过错归责原则;B过错推定归责原则;C 无过错归责原则

  • 第4题:

    论述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各是什么?


    参考答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其特点:(1)违约行为的行为人似乎合同当事人(2)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3)与合同义务相对应的是合同债权,对合同义务的违反必然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其形态:(1)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拒绝履行和根本违约。不适当履行,指当事人虽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但履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不适当履行包括质的不当和量的不当。(2)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实际违约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发生的违约。2.主观过错;违约责任中的过错通常是通过推定的方法加以认定,即只要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债权人就债务人的主观过错不承担举证责任。债务人只有证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如不可抗力和受害人的过错,才可以否定违约责任的构成。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严格责任原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过错责任原则;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以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作为确定违约责任构成的依据。

  • 第5题: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适用此归责原则的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理由是:(1)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为当代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立法和侵权行为立法的基本趋势,我国民事法律与国际民事经济立法接轨,必须顺应这一趋势;(2)有利于强化环境污染者的法律责任,促进其履行环保法律义务,严格控制和积极治理污染;(3)更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减轻被侵权人证明侵权人的过错的举证责任;(4)有利于简化诉讼程序,即使审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