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解析]《刑法》第17条第1、2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 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赵某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且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均应以故意伤害罪 定罪处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D [解析]按照《刑法》第29条的规定,王某构成教唆犯罪,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另外, 因王某还有盗窃某单位财务室5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应以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选项D正 确,选项B错误。王某不具有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