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资政新篇》的法律思想。
《资政新篇》是太平天国后期领导人洪仁玕为挽救危局而著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于其中的法律思想主要有:
第一,"国家以法制为先",立法是治国之本。
第二,"恩威并济"与"教、法兼行"。"威"是指"持法严","持法严"是指严肃认真地"奉法、执法、行法"。在主张以法"威"之的同时,还主张法外施恩,即"刑外化之以德"。他提出"德化于前,刑罚于后"的原则,反对不教而诛,要求"教、法兼行"。《资政新篇》是洪仁玕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的结晶,反映了民主与科学的因素,体现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第1题:
怎样评价《资政新篇》?
性质:1859年,“干王”洪仁玕回到天京提出《资政新篇》,是一个带有鲜明的资本主义色彩的改革与建设方案。
评价:《资政新篇》是一个带有鲜明的资本主义色彩的改革与建设方案,但通篇未涉及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不代表农民阶级运动的本来方向。这一致命的弱点,决定了这个方案从一开始就缺乏实施的阶级基础和社会条件。
第2题:
第3题:
【判断题】《资政新篇》提出了“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思想。()
A.Y.是
B.N.否
第4题:
对《资政新篇》的评价有哪些?
(1)带有鲜明的资本主义色彩的改革与建设方案
(2)未涉及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
(3)缺乏实施的阶级基础和社会条件
第5题:
《资政新篇》是()的重要著作。
洪仁玕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