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在哪些情形下,可能引起刑事赔偿复议程序的发生? ”相关问题
  • 第1题:

    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 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是指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经审查而对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活动。

  • 第2题:

    复议申请的受理,标志着刑事赔偿复议程序的开始,由此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3题: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违法采取措施赞成损失,受害人请求赔偿的,适用()程序。

    A.民事程序

    B.行政程序

    C.行政复议

    D.刑事赔偿


    正确答案: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正确答案是D。

  • 第4题:

    导致刑事赔偿复议程序发生的有哪些情形?


    参考答案:(1)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
    (2)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请求后,作出不予赔偿的裁决;
    (3)请求人对赔偿裁决中有关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内容有异议;
    (4)请求人在赔偿决定作出后反悔;(5)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请求后,超过两个月而不予答复;
    (6)赔偿义务机关虽作出赔偿决定,但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超过两个月而不予履行。

  • 第5题:

    在刑事赔偿程序中,公安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或请求人对其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采用的法律救济途径为( )。

    A.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然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赔偿诉讼

    B.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

    C.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D.向法院提起刑事赔偿诉讼


    参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