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萨维尼本座说的基本思想和重要贡献。
萨维尼是“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创始人。他从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立场出发,认为应适用的法律,只应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所固有的“本座”所在地方的法律。他绕过法则区别说学者们喋喋不休的法律的域内域外效力问题,而主张平等地看待内外国法律,以便达到以下目的,即不管案件在什么地方受理,均能适用同一个法律,得到一致的判决,萨维尼建立这一理论的根据是,他认为应该承认存在着一个“相互交往的国家的国际社会”,并且存在着世界各国普遍通用的各种冲突规范。因为在他看来,内外国法律既然是平等的,而每一法律按其本身的性质必定有其本座,只要找出法律关系的本座在哪个国家,就可径自适用这个国家的法律,大可不必计较这个法律是内国法还是外国法。
萨维尼的伟大的历史功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他在分析与探寻各种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时,主要是从法律关系的“重心”以及与法律关系存在最密切最重要的联系出发的,尽管当时他还没有提出“最密切联系”这一观念,并在确定这种本座时,也常常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不过他到底终结了存在数百年的法则区别说,并且开创了一条法律选择的新路子。以后许多国际私法学家虽然又相继提出了“法律关系重心说”、“连接关系聚集地说”、“最密切联系说”等种种理论,但在实际上,均未完全脱离萨维尼方法论的影响。其次,他的这种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最后,他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出来,重新回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
第1题:
根据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身份关系的本座法是()
A.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B.人的本国
C.人的经常居所地
D.人的行为地法
第2题:
A、法则区别说
B、国际礼让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本地法说
第3题:
7、依据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人的身份能力的本座是
A.住所
B.国籍
C.惯常居住地
D.出生地
第4题: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创始人为:()
A、杜摩林
B、胡伯
C、斯托雷
D、萨维尼
第5题:
德国国际私法代表人物是萨维尼(Savigny,1779-1861),他被誉为 “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 “国际私法中的”哥白尼“ ,他在1849年《现代罗马法体系》该书提出著名的 “法律关系本座说” ,对后来的最密切联系说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