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事执行根据的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1)人民法院制作的己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行政赔偿调解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的财产部分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4)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5)人民法院发布的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支付令。
(6)人民法院依照《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7)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书、外国仲裁机构裁决书的裁定书和执行令。
第1题:
民事诉讼中,可以移交执行的法律文书主要有( )。
A.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
B.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
C.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D.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行政赔偿判决书
E.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支付令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