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1)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构成要件完全的民事责任。它必须具备民事责任构成的全部要件方才成立。即包括:行为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等四个方面。
(2)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前提。对此,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3)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一种自己责任,即由侵权行为人自己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既不存在象违约责任中为自己一方的第三人过错承担责任问题,也不发生象在特殊侵权责任中对自己行为以外的事实致人损害承担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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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属丁

    A.客观侵权民事责任

    B.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C.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D.一般侵权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题:

    侵权民事责任分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区别在于

    A.它不要求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
    B.它不要求行为具有违法性
    C.它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D.它不要求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正确分析】侵权民事责任分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区别在于,它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选项。
    【干扰分析】ABD选项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第3题:

    简答题 请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其基本特征如下: (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首先,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若无行为,就不能产生侵权民事责任。在通常情况下,侵权行为人都直接针对受害人实施了某种积极的加害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 其次,侵权行为是行为人自己实施的行为,因此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此即民法上所谓的自己责任原则。例外的情形为:其一,在民法中,因物件致人损害、动物致人损害以及物品的逃逸致人损害等,所有人或占有人若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和其他法定的免责事由,亦构成侵权行为。其二,现在侵权法普遍承认了替代责任或转承责任,它可以说是自己责任原则的扩展。 再次,侵权行为是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的行为。 (2)侵权行为侵害的对象主要是人身权、财产权等绝对权利。 并非所有的权益都受到侵权法的保护,侵权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绝对权。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首先,侵权法所保护的绝对权在本质上都是一种私权,而非公法所确认的权利。其次,此种权利是合同法保护范围之外的权利。再次,侵权法所保护的不限于权利,还包括利益。 (3)侵权行为是因为过错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过错体现了法律对侵权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和对行为人的谴责、非难。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的一般归责原则,无过错即无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特殊侵权行为和公平责任情形。

  • 第4题:

    简述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行为、物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人损害的.依据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有:
    (1)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由法律直接特别规定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类型、法律后果以及抗辩事由都由法律严格规定。
    (2)特殊侵权民事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和公平责任的归责原则,不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3)特殊侵权民事责任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加害人对于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4)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行为往往存在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分离的现象。

  • 第5题:

    简述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
    解析:
    民事责任主要由四个要件构成,缺一不可: 1.违法加害行为。违法指行为在客观上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悖,且不具有违法阻却性。加害行为指受意志支配的身体动静,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2.损害事实。包括损害权利与侵害法益,侵害权利一般指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决定权。侵害以下法益可以构成侵权:一般人格利益、死者人格利益、占有、商业秘密等 3.因果关系。侵权法商的因果关系,指加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所具有的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4.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仍然希望其发生或者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过失,指加害人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导致损害的后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损害的后果,以致造成损害后果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