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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可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对此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从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家庭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动态运行的全过程,又包括由该动态运行所形成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婚姻关系因结婚而成立,又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
    2、的从婚姻家庭调整对象的性质来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有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其中人身关系占居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先决条件,居于从属依附地位。所以婚姻家庭在性质上应认定为身份法而非财产法;它所调整的对象是基于婚姻家庭而产生的人身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关系。


  • 第2题:

    试述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从劳动法的概念中,可以明确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因此,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 第3题:

    试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答案:
    解析: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所调整 的社会关系包括两部分:一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一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民法所调整财产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主体地位平等。如相互间有隶属关系,地位不平等,则不为民法调整。
    (2)—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如果当事人的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双方不能自愿协商的, 则这种财产关系也不为民法调整。
    (3)受价值规律支配。
    具备上述特点的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经济关系,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归属、利用 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主要是:
    (1)主体地位平等,相互间没有支配关系。
    (2)与民事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这部分人身关系是发生在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 第4题:

    试述竟争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

    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即因市场竞争活动所引起的特定的社会关系。
    1.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
    2.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其他社会团体涉及市场竞争活动引发的竞争法律关系
    3.竞争管理机关对经营者的管理形成的管理关系


  • 第5题:

    试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分析与解答:(一)国民经济管理关系(二)经济协作关系(三)社会组织内部发生的经济关系(四)涉外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