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与同事某乙(独生子)因琐事争吵,被对方侮辱性语言激怒的某甲抄起水果刀划伤某乙左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刑法规定,轻伤害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某甲随后主动将某乙送至医院。十天后,某乙因医院在处理伤口过程中未彻底消毒而感染破伤风死亡。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虽然依刑法规定应对某甲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但考虑到本地近期社会治安有恶化趋势,为震慑犯罪分子,遂以故意杀人罪对判处某甲有期徒刑10年,并责令某甲的妻子某丙赡养某乙八十岁的母亲。法官违反了()

题目

某甲与同事某乙(独生子)因琐事争吵,被对方侮辱性语言激怒的某甲抄起水果刀划伤某乙左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刑法规定,轻伤害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某甲随后主动将某乙送至医院。十天后,某乙因医院在处理伤口过程中未彻底消毒而感染破伤风死亡。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虽然依刑法规定应对某甲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但考虑到本地近期社会治安有恶化趋势,为震慑犯罪分子,遂以故意杀人罪对判处某甲有期徒刑10年,并责令某甲的妻子某丙赡养某乙八十岁的母亲。法官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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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B, C, D
更多“某甲与同事某乙(独生子)因琐事争吵,被对方侮辱性语言激怒的某甲抄起水果刀划伤某乙左臂(经法医鉴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甲驾驶一辆卡车带着他的女友某乙在效外开车,由于刚学会开车,技术差,在路上撞倒了某丙。俩人急忙把某丙抬到车里逃离现场。某甲怕某丙醒过来后,认出自己和某乙,就用车上的破布遮住某丙的脸,还塞住他的口、缚住他的手。某乙则努力劝某甲将某丙送到医院去,某甲根本不听从。过了将近1个小时,某丙还没有动静,乙说某丙肯定已经死了,害怕俩人要判刑,就叫某甲把某丙扔到荒野,不要让人知道,某甲遵照某乙的话去做了。后经法医验明,某丙是死于窒息,如果某丙是在被扔在荒郊野外窒息死的,则某甲与某乙的行为应该为()。


    参考答案:C

  • 第2题:

    某甲的祖父与某乙的叔叔是亲兄弟,某丙的母亲是某丁的妹妹。则( )。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有效

    D.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无效


    正确答案:D
    [答案] D
     [评析] 考查要点是婚姻的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本题涉及的婚姻都属于旁系血亲通婚,因此,只要判断出某甲与某乙之间、某丙和某丁之间的亲等关系,就可以判断出婚姻的效力。而掌握旁系血亲的亲等,首先要解决亲等如何计算的问题。一般而言,我国婚姻法的亲等计算规则采用“代数”为标准计算亲属关系的远近。“代”即辈分数,一代为一辈分。具体计算分为两种:(1)直系血亲的计算。计算自己与长辈直系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时,以自己作为计算起点,即自己为一代,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计算自己与晚辈直系血亲的方法亦同。 (2)旁系血亲的计算规则:第一,确定要计算的两个旁系血亲的同源直系血亲。第二,按照直系血亲的计算规则,分别从一方数至同源的直系血亲,记下各自的代数。第三,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相同,则取该相同的代数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如果分别记下的代数不同;则取代数多者作为此两个旁系血亲的亲等数。如祖父和本人为三等直系亲等,舅和外甥女属于三等旁系血亲等。综上分析,某甲与某乙之间属于四代旁系血亲;某丙与某丁之间属于三代旁系血亲。可见,某甲与某乙之间的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之间的婚姻无效。

  • 第3题:

    3.以下情形属于防卫不适时的是:()

    A.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将某甲制服,将包夺回,随后为了解恨某乙又刺了倒地的某甲一刀

    B.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夺回皮包,某甲又来抢,某乙刺了某甲一刀

    C.某甲强奸了某乙,某乙回家后,和其兄一起来到某甲家将某甲杀死

    D.某甲正在强奸某乙,某丙过来将某甲打昏


    A.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将某甲制服,将包夺回,随后为了解恨某乙又刺了倒地的某甲一刀;C. 某甲强奸了某乙,某乙回家后,和其兄一起来到某甲家将某甲杀死

  • 第4题:

    某甲因外出而委托某乙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承担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5题:

    某甲于某日在衣服里揣把尖刀在街上游荡,碰到了与其有前嫌的某乙等四人,由于对方人多,某甲逃跑,但被某乙追上,两人发生斗殴,后某甲怕对方一起上来打死他,便拿出尖刀欲向某乙臀部猛刺后逃走,但不期某乙闪身躲避时刺中腰部,后某甲逃离。某乙被送至医院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则某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项?

    A:正当防卫
    B:故意伤害罪
    C:防卫过当,以过失致人死亡论处
    D:故意杀人罪

    答案:B
    解析:
    正当防卫要求必须具有防卫意识。而本题的情况属于相互斗殴,由于斗殴的双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而没有防卫意识,故不属于正当防卫,不选A;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也不选C。就本案具体情况而言,某甲原意图的刺击部位为某乙臀部,不是致命部位,可见其只有伤害故意,没有杀人故意,故成立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