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题目

简答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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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
    B.法律规则一般较具体,法律原则比较抽象
    C.法律规则相互冲突时,法律原则可以成为解释法律规则的依据
    D.法律规则是司法裁判的依据,法律原则不能直接在司法过程中适用


    答案:A,B,C,D
    解析:
    【详解】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细胞,法律原则为法律规则提供基础或根源。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是: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法律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的;法律原则并非如此。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更大强度的显示性特征。

  • 第2题:

    1、请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的含义是指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法律规则是指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法律原则与规则的区别是: (1)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即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常常成为一群规则的基础。 (2)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原则一般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 (3)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较为明确;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不同。冲突的规则的适用常常是要么无效,要么有效。确定相互冲突的原则的适用时,常常要对冲突的原则所代表的利益做出权衡,相互冲突的原则必须衡量或平衡,某些原则比其他原则具有较大的“分量”。

  • 第3题:

    1、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

    B.法律规则一般较具体,法律原则比较抽象

    C.法律规则相互冲突时,法律原则可以成为解释法律规则的依据

    D.法律规则是司法裁判的依据,法律原则不能直接在司法过程中适用


    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法律规则一般比较具体,法律原则比较抽象;法律规则相互冲突时,法律原则可以成为解释法律规则的依据

  • 第4题:

    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律原则相对抽象,法律规则较为具体
    B.法律原则适用范围有限,法律规则适用范围较大
    C.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法律原则在具体的适用中可能会进行轻微的调整进而适用
    D.在作用上,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具有更大的显示性特征

    答案:B
    解析: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而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模糊。因此A选项正确。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具有宏观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因此B选项错误。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做出权衡: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更强大的显示性特征,它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因此D选项正确。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他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和局限,他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

  • 第5题:

    请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在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 第一,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而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 第二,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 第三,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不同强度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第四,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它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