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不得列入帮教对象的范围有哪些?
1.已停止违法或轻微犯罪活动半年以上的。
2.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或少年管教以及经工读学校教育后,未再发现表现不好的。
3.偶尔有违法或者轻微犯罪行为的。
4.仅有违反行政纪律、厂规、校规的。
第1题:
简述社会帮教的对象。
1.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可能继续进行违法犯罪的青少年。
2.刑满释放、接触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工读学校教育后,仍然表现不好,有可能继续违法犯罪的青少年。
3.属于“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决定”第四条规定的青少年,也就是被劳动教养的人,在劳动教养期间,表现良好而有就业条件,经劳动教养机关批准,另行就业的青少年以及原送请劳动教养的单位、家长、监护人请求领回自行负责管教,经劳动教养机关批准的青少年。
第2题:
A、开展社区文化教育,为失学青少年提供助学服务
B、创造社区就业机会,为失业青少年提供就业服务
C、建立社区帮教系统,为失教青少年提供帮教服务
D、组织社区文体活动,为社区青少年提供成才服务
第3题:
列入永久保管为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主要内容有哪些?
1)、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性政策性文件材料;
2)、本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3)、本机关职能活动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4)、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奖惩、人员名册等文件材料;
5)、本机关有关土地、房屋等重要合同协议、资产凭证性材料;
6)、本机关反映单位基本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
7)、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指示;
8)、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9)、同级、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及本机关的批复材料。
略
第4题:
帮教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帮教小组。
2.家长、亲友帮教。
3.专人帮教。
4.联合帮教组织。
5.合约帮教。
6.承包帮教。
7.报外帮教。
8.暂缓工读。
第5题:
简述哪些文件应列入归档范围?
只要是单位在进行职能活动中形成或收到,能够反映这些职能活动并且仍然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即使利用期限很短,将来也不用移交档案馆保存的,均应列入归档范围。特别应注意归档保存平时容易忽视的文件,如公文的附件和未经收发文登记的各种“帐外”文件材料。还应注意收藏有关的资料。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