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赠与人瑕疵担保义务的表述,错误的是()。A.赠与人一般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因为受赠人是无偿地从赠与人处得到赠与物B.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C.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题目

以下关于赠与人瑕疵担保义务的表述,错误的是()。

A.赠与人一般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因为受赠人是无偿地从赠与人处得到赠与物

B.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C.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相似考题
更多“以下关于赠与人瑕疵担保义务的表述,错误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拍卖标的物瑕疵的表述中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委托人应向拍卖人告知拍卖标的物的瑕疵

    B. 拍卖人应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物的瑕疵

    C.买受人对已明示瑕疵的商品仍可要求拍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D.对因买受人过错造成的瑕疵,委托人可行使瑕疵请求权的抗辩


    C《拍卖法》第18条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第27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第6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因此答案C“买受人对已明示瑕疵的商品仍可要求拍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正确。

     

  • 第2题: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 )。

    A.要承担责任

    B.负责换赠无瑕疵的财产

    C.不承担责任

    D.负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C

  • 第3题:

    简述赠与人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包括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1)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因此,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就是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需要符合约定的或相应的质量要求的义务。出卖人是否违反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取决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确定的质量标准。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应当具有同种物的通常标准或者为了实现合同目的该物应当具有的特定标准。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属于对物的瑕疵担保义务的违反,产生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以及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修理、更换、退货或者减少价款。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以买受人及时向出卖人通知标的物质量不合格为条件。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向出卖人主张违反物的瑕疵担保责任。(2)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出卖人违反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应当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在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负担该项义务。另外,买受人能够依据保护交易安全的规定,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出卖人也无须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在出卖人未提供适当担保时,行使合同履行的抗辩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 第4题:

    下列关于买卖合同出卖人和买受人的义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买受人有接受标的物的义务

    B.买受人有向卖方交付价款的义务

    C.出卖人有向买方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义务

    D.卖方的瑕疵担保义务仅指对物的瑕疵担保


    参考答案:D

  • 第5题:

    下列关于拍卖标的物瑕疵的表述中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委托人应向拍卖人告知拍卖标的物的瑕疵
    B.拍卖人应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物的瑕疵
    C.买受人对已明示瑕疵的商品仍可要求拍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D.对因买受人过错造成的瑕疵,委托人可行使瑕疵请求权的抗辩


    答案:C
    解析:
    。《拍卖法》第18、2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