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经济法等相邻法律部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征有()。A.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际组织B.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C.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D.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各国国内法E.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跨国公司间的经济关系

题目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经济法等相邻法律部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征有()。

A.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际组织

B.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C.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D.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各国国内法

E.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跨国公司间的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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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联系:(1)在调整对象方面。二者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都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不调整其他经济关系。(2)在渊源方面。规范性文件不仅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而且一般来说也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3)在法律关系主体方面。二者的主体都包括个人、企业和非企业实体。(4)在独立地位方面。二者都是整个法的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5)在作用方面。二者对于维护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协调的国际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渊源不同。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条约、国际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国际习惯法。(3)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家、国际组织、单独关税区一般不是经济法的主体,而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4)创制主体不同。组成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组成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即国际经济法率规范是由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制定或认可的,因此国际经济法属于国际法体系。(5)作用不同。经济法主要是在维护本国的经济秩序,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国际经济法主要是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推动世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 第2题:

    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经济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源和存在的基础。它是在人们的经济实践中由多种经济行为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谁也不能任意左右的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是第一性的物质关系,它不依任何单个的社会个体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依法的有无而存在。 (2)经济法律关系则是在经济关系基础上经过经济法律、法规“加工”后升华而成的,具有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内容和性质的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经过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第二性的意志关系。经济法律关系虽来自于经济关系,但它绝不是原有经济关系的简单的派生物,经过升华后的经济法律关系对客观的经济关系仍有巨大的反作用,是其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必需的法律形式。

  • 第3题:

    经济法作为一个新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部门,其区别于传统部门法在于:

    A.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B.经济法的主体与责任

    C.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D.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第4题:

    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决定于经济法是否具有

    A、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定规范构成

    B、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定调整对象

    C、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定指导思想

    D、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定责任方式


    参考答案:B

  • 第5题:

    2.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主体不同;调整对象不同;基本原则不同;救济方法;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