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一般规则的表述,最准确的是()。A.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的移转时间和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时间一致B.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动产标的物的所有权非自交付时转移,那么风险负担也不从交付时转移C.不动产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的移转时间不同于动产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的移转时间D.依据我国法律,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题目

关于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一般规则的表述,最准确的是()。

A.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的移转时间和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时间一致

B.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动产标的物的所有权非自交付时转移,那么风险负担也不从交付时转移

C.不动产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的移转时间不同于动产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的移转时间

D.依据我国法律,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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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长江公司购买50辆“飞驰”汽车后,委托“招商运输”公司从上海运输到广州,海上运输,2015年3月3日发运,预计3月20到达。2015年3月8日,长江公司、黄河公司签订合同,将运输中的25辆汽车出卖给黄河公司。2015年3月11日,运输中的汽车因不可抗力全部因海啸灌水浸泡。2015年3月13日,长江公司又将运输中的50辆汽车出卖给长城公司,但未告知长城公司汽车被海水浸泡的事实。双方约定,长城公司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交货后1个月,2015年3月20日长城公司收到汽车。 关于风险负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长江公司、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风险由长江公司负担
    B.长江公司、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风险由黄河公司负担
    C.长江公司、长城公司的买卖合同,风险由长江公司负担
    D.长江公司、长城公司的买卖合同,风险由黄河公司负担

    答案:A,C
    解析:
    《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15年3月8日,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签订在途货物买卖合同,但该标的物为种类物,风险尚未转移。故由长江公司承担风险,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买卖合同解释》第13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15年3月13日,长江公司与长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长江公司知道标的物毁损却未告知长城公司,因此风险仍应由长江公司负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 第2题:

    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责任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A.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交付以前由出卖人负担,交付后由买受人负担
    B.因买受人原因导致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自违约之日起负担风险责任
    C.出卖人交付了标的物,但未交付有关单证的,由出卖人负担风险责任
    D.运输中的标的物,由承运人负担风险责任


    答案:A,B
    解析:
    58.
    AB
    【详解】风险责任的负担是指买卖合同订立后,发生不是由于当事人双方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 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这是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的风险责任负担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 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三是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四是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 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五是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或者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 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六是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 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七是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八是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CD表述不正确。

  • 第3题:

    100、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负责租船运送货物的一方,在和船东商定装卸费用负担时,要考虑到和买卖合同中关于装卸费用在买卖双方间的负担约定的协调。


    错误

  • 第4题:

    长江公司购买50辆“飞驰”汽车后,委托“招商运输”公司从上海运输到广州,海上运输,2015年3月3日发运,预计3月20到达。2015年3月8日,长江公司、黄河公司签订合同,将运输中的25辆汽车出卖给黄河公司。2015年3月11日,运输中的汽车因不可抗力全部因海啸灌水浸泡。2015年3月13日,长江公司又将运输中的50辆汽车出卖给长城公司,但未告知长城公司汽车被海水浸泡的事实。双方约定,长城公司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交货后1个月,2015年3月20日长城公司收到汽车。
    关于风险负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长江公司、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风险由长江公司负担
    B、长江公司、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风险由黄河公司负担
    C、长江公司、长城公司的买卖合同,风险由长江公司负担
    D、长江公司、长城公司的买卖合同,风险由黄河公司负担

    答案:A,C
    解析:
    《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15年3月8日,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签订在途货物买卖合同,但该标的物为种类物,风险尚未转移。故由长江公司承担风险,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买卖合同解释》第13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15年3月13日,长江公司与长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长江公司知道标的物毁损却未告知长城公司,因此风险仍应由长江公司负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 第5题:

    2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负责租船运送货物的一方,在和船东商定装卸费用负担时,要考虑到和买卖合同中关于装卸费用在买卖双方间的负担约定的协调。


    一国或地区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