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租用甲的房屋已有两年,后双方达成协议,由甲把房屋卖给乙。该买卖合同中,从()起视为标的物的交付。A.乙占有标的物时B.乙接到甲的交付通知时C.合同生效时D.乙付清购房款时

题目

乙租用甲的房屋已有两年,后双方达成协议,由甲把房屋卖给乙。该买卖合同中,从()起视为标的物的交付。

A.乙占有标的物时

B.乙接到甲的交付通知时

C.合同生效时

D.乙付清购房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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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向乙出售房屋并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价款;甲先将房屋交付乙使用,一年后转移所有权。房屋交付后,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丙,则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C.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抵押给丁,该抵押行为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D.若甲因为乙没有按期支付价款而依法解除合同,则预告登记失效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不动产登记。(1)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由于双方没有办理正式的登记,因此乙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选项A错误;(2)预告登记的作用在于使得权利人擅自处分不动产时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而对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因此甲丙签订的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3)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选项D正确。

  • 第2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20%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甲必须收回房屋并向乙方交付
    C.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本题中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房屋由于登记在丙的名下,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

  • 第3题:

    (2018年)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以300万元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为少交税款,双方约定在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中,交易价款写250万元。合同签订1周后,双方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因房款支付数额,双方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属性、效力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约定房屋价款3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约定房屋价款25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甲有权请求乙支付300万元房屋价款
    D.乙仅有义务向甲支付250万元房屋价款
    E.甲.乙关于房屋价款250万元的约定属于虚假意思表示

    答案:A,C,E
    解析: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甲、乙为避税签订的交易价款为250万元的买卖合同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达成的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据此选项ACE正确,选项BD错误。

  • 第4题:

    (2009年)甲向乙出售房屋并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价款;甲先将房屋交付乙使用,一年后转移所有权。房屋交付后,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丙,则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C.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抵押给丁,该抵押行为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D.若甲因为乙没有按期支付价款而依法解除合同,则预告登记失效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选项B:预告登记的作用在于使得权利人擅自处分不动产时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而对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3)选项C: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4)选项D: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

  • 第5题:

    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又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卖给乙,则房屋的交付方式属于(  )。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答案:B
    解析:
    【精解】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有四种: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返还请求权让与(指示交付)。现实交付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现实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简易交付指在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生效时标的物就为交付。该题中所述的情形就是简易交付,故选B项。占有改定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而买受人取得问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如甲向乙出售一台拖拉机,本应将拖拉机现实交付给乙才能使拖拉机所有权发生转移,但甲尚用之完成农事,于是可以将甲留用的这几天视为当事人之间又成立了租赁关系,这时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此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指示交付指在出卖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物。最常见的就是将提单、仓单、海运单等单证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