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收,县长与酒厂厂长口头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百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口头约定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务合同
B.无效合同
C.附条件的合同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8、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的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第4题:
第5题:
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的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