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意见为阴、阳性检验结果,正确的理解是()。
A.阳性结果即可肯定案件有关事实存在
B.阴性结果即否定案件某种事实不存在
C.阴、阳性结果均不能据此否定或肯定案件某种事实不存在或存在
D.阳性不可肯定事实存在,而阴性可否定某种事实不存在
第1题:
司法鉴定意见的审查,正确的理解是:()。
A.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法定证据,只要形式合法,便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使用
B.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审查,既要注意形式审查,也要进行实质审查和内容审查
C.因为司法鉴定涉及的都是专门性学术问题,司法人员往往很都不具备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所以无法对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实质上的或内容上的审查
D.司法鉴定意见的认证主体包括审理案件的法官和诉讼代理人
第2题:
司法鉴定意见质证的作用。
1、质证是实现证据诉讼功能的必然要求
在诉讼中,司法鉴定结论必须接受当事人的互相质证,这是一种正当的程序保障,鉴定人出庭接受当事人的发问,解答鉴定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性问题,是其法定义务。当事人等对在法庭出示的司法鉴定结论都享有发表意见、进行询问、予以质疑和说明的权利。这些权利的本质是对其不利的证据依据法律和事实而享有的异议权,其目的在于实现证据的诉讼功能,影响或动摇法官对其证据力的认定和采信。
2、质证是当事人为实现胜诉目的的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是诉讼主体在正当程序中藉以维护其实体权益的保障,是诉讼正当程序的标志。这种程序保障是为保障审判的公正,而在程序上设置特定的程序要求和规范性的规则,使法官不能凭借自己的好恶或从某种利益观念出发来对是非问题加以判断,而是以某种特定化的、能够反映客观公正的准则来解决纠纷。
3、质证是法院审查、认定证据的法定方式
质证作为当事人或其他诉讼主体举证与法院认证中的关键环节,为法律所明确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应根据自己的主张和诉讼请求,提出相应的证据。当双方当事人对某一证据争执不下时,法院或者出示依法调查的证据,以便当事人质证,或者决定案件延期审理,由当事人补充证据,或者根据证据规则依法判决。因此,只有充分发挥庭审的质证功能,才能达到去伪存真,依法公正地认定案件事实,作出正确的判断。
第3题:
HIV初筛阳性进行复检的孕妇检测流程,正确的是()。
A复检时应使用原有试剂和一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的两种筛查试剂
B结果为双阴性,报告HIV阴性
C结果为双阳性或一阴一阳,报告HIV阳性,立即行抗病毒治疗
D结果为双阳性或一阴一阳反应,应进一步行确认试验
第4题: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上()或者();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司法鉴定文书经过()的,()应当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上签名。
第5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人在我国的司法鉴定地位?
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高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低于大陆法系的法官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司法鉴定人既不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也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技术顾问、专家证人”,而是帮助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履行鉴定职务时适用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是具有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的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因受到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庭审理提供科学证据而独立参与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