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婚姻效力的概念
1.简述婚姻终止的概念。
2.简述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撤销程序?
3.简述婚姻家庭的概念。
4.简述离婚的概念及离婚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第1题:
简述婚姻一般概念的含义。
1.婚姻须为异性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2.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不具有此等身份的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3.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否则,男女双方即使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第2题:
简述法律规范的效力的概念及法律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第3题:
第4题:
简述事实婚姻的概念。
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所形成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