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在认定知名商品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第1题:
什么情况下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对于“特有性”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据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一)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品名称;
(三)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四)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不过,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情形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第2题:
第3题:
简述订立商品检验检疫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灵活确定商品检验检疫的方式、地点和时间。
2.合理确定商品检验检疫的内容及标准。
3.慎重选择商品检验检疫机构。
4.明确检验检疫费用的负担。
略
第4题:
第5题:
判断某一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的依据是()。
A. 全社会所有人是否知晓该商品 B. 全社会大部分人是否知晓该商品 C. 该商品在相关市场领域中是否有较高的知名度 D. 是否为有关部门认定为知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