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与救济权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以及产生的先后顺序,可将权利划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原权利又叫第一位权利,指这种权利的成立不必引证已经存在的权利;救济权又叫第二位权利,是指这种权利的产生仅由于保护或实现第一位权利。
第1题:
原权利、救济权
在基础权利受到侵害时,援助基础权利的权利为救济权,而基础权利则为原权。
第2题:
以权利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A对
B错
第3题:
以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为标准,可以把民事权利分为()。
A.人身权与财产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支配权与请求权
D.原权与救济权
第4题: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之间的关系是( )
A.请求权与抗辩权
B.既得权与期待权
C.原权与救济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第5题:
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以把民事权利分为()。
A.人身权与财产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支配权与请求权
D.原权与救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