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以及产生的先后顺序,可将权利划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原权利又叫第一位权利,指这种权利的成立不必引证已经存在的权利;救济权又叫第二位权利,是指这种权利的产生仅由于保护或实现第一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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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原权利、救济权


    参考答案:

    在基础权利受到侵害时,援助基础权利的权利为救济权,而基础权利则为原权。


  • 第2题:

    以权利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A

    B



  • 第3题:

    以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为标准,可以把民事权利分为()。

    A.人身权与财产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支配权与请求权

    D.原权与救济权


    B

  • 第4题: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之间的关系是( )

    A.请求权与抗辩权

    B.既得权与期待权

    C.原权与救济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正确答案:D
    质权与被担保的债权的关系是主权利与从权利间的关系。没有主权利即不会存在从权利,主权利转让消灭,从权利亦然。因此,选择D项。

  • 第5题:

    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可以把民事权利分为()。

    A.人身权与财产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支配权与请求权

    D.原权与救济权


    支配权与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