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历史法学派的特点。
(1)理论特色:历史法学派以反对和清算自然法学在法学领域中所造成的反历史倾向的面目登上历史舞台。历史法学派的理论与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论尖锐对立。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倾向于认为,只要求助于人类的理性,就能发现法律规则,并能制定成法典。历史法学派则强调非理性、植根于过去传统之中的“民族精神”与法律的关系;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从理性的角度讲,法律的基本原则无处不在,无时不同。而历史法学派则认为法律制度具有显著的民族特性。
(2)从方法论来看,历史法学派继承和吸收了前人用历史学的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的成果和思维倾向,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历史的方法,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历史法学派的法律观点和主张。
(3)在学术倾向上,也许是刺激历史兴趣复兴的最重要的因素。历史法学派在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占领了德国各大学,促成爱好古代法律,研究德意志法的历史文献与历史发展的嗜好,学者们认为这种历史兴趣构成了19世纪法理学的特点。
第1题:
简述制度学派的方法论特点。
第2题:
简述历史法的特点。
历史法具有历史性的特点,以逻辑分析为主,是批判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同时其容量大、费用低。
略
第3题:
简述法瑞学派和英美学派的群落分类方法?
第4题:
简述心理与社会学派的实施特点。
(1)强调专业关系在个案治疗中的作用
(2)重视心理社会的调查
(3)重视诊断
(4)治疗方法的特殊性,要因人而异
略
第5题:
简述数量管理学派的理论特点。
数量管理学派的理论特点主要有:
(1)以经济效果作为评价标准
(2)采用量化方法进行决策
(3)依靠电子计算机进行各项管理
(4)数量管理学派认为组织成员是“经济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