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狱内盗窃案件?如何分类?
第1题:
在汉朝,由皇帝交办的案件称为( )。A.讯狱B.鞫狱C.诏狱D.治狱
第2题:
第3题:
什么是窃电?哪些行为属于窃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窃电办法》第3条规定,窃电是指以非法占有电能为目的,采用隐蔽或者其他手段实施的下列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用电的行为: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使用装置窃电;
(7)伪造电费卡或者非法对电费卡充值用电;
(8)采用其他办法窃电。
略
第4题:
第5题:
如何判断窃电?为什么说窃电行为是违法行为?
(1)窃电行为的对象是电能(包括供电企业和其他用电单位的电能),电能是看不到的,只能用直观检查或用仪表测定。电能也不像其他财物可以储存,故窃电后不能以实物验证,不能以行为来判断和认定。发现用户用电有以下行为者,即为窃电。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电能计量装置用电;3)伪装或者开启供电企业(或法定的、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电能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电能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电能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2)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肯定窃电行为的性质是违法行为。因为窃电行为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也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安定,所以是违法行为。对窃电数额较大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