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立法原则的功能。
第1题:
简述行政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
(1)其基本内容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时,应尽可能地听取和尊重行政相对方的意见
(2)主要通过下列制度体现:
①情报公开制度;②咨询制度;③听证制度。
(3)确立该原则的意义在于:
①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②能够有效约束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
第2题:
第3题:
简述教育立法必须遵循的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
(2)民主性原则
(3)实事求是的原则
(4)稳定连贯性原则
(5)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6)教育法规内容统一、协调的原则
略
第4题:
简述立法原则和立法指导思想的关系。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需要明了立法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的关联和区别。立法指导思想是观念化、抽象化的立法原则,立法原则是规范化、具体化的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指导思想要通过立法原则等来体现和具体化,立法原则应根据立法指导思想等来确定,两者紧密相关联。但两者又有清楚的界限:
其一,立法指导思想是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的理性认识和重要理论根据;立法原则是立法活动据以进行的基本准绳。
其二,立法指导思想主要作用于立法者的思想,通过立法者的思想来影响立法活动;立法原则主要作用于立法者的立法行为,通常直接对立法活动发挥作用。
其三,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原则也有抽象与具体的区别。不能把两者完全等同起来,不能互为替换。
立法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构成一定立法的内在精神品格。它们的本质与立法的本质是一致的。
第5题:
简述行政立法的原则。
(1)以人民权力和公民的权利为重的原则;
(2)依法立法原则;
(3)民主立法原则;
(4)科学立法原则。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