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的继承的主要内容。
(1)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2)反映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一般规律或基本规则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3)凝聚法律安践的成功经验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4)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5)人类在法律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的文化成果更是可以继承的。
第1题:
简述实验法的主要内容
第2题:
简述教会法的主要内容。
(1)圣经:圣经包括《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是教会法最重要的渊源。《圣经》中最直接的法律规范就是记录在《旧约》的“律法书”中的摩西十诫。
(2)教皇教令:教皇教令即教皇就某些重大事件向各地或某一地区发布的敕令,是教会法中仅次于《圣经》的重要渊源。随着教皇教令的增多,出现了许多教令集,如《格拉蒂安教令集》。
(3)宗教会议决议:宗教会议决议即宗教会议通过的决议,是教会法发展早期阶段的主要立法形式。
(4)罗马法的某些原则和制度:说明教会法的发展与罗马法之间的密切关系。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简述伊斯兰法的婚姻、家庭和继承法。
是伊斯兰法的核心内容。这方面的内容不仅在全部教法中所占比重大,而且规定得特别详细具体。
①结婚:允许一夫多妻制;宗教信仰不同可以成为结婚的障碍。
②离婚: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丈夫手中,一般情况下等于休妻。离婚后有三个月的待婚期。
④妇女地位:在家庭中,妇女处于从属地位。
⑤继承:没有确立长子继承制,诸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妇女也享有继承权,但数量仅为男子的一半;非穆斯林无权继承穆斯林的遗产;允许遗嘱继承,但所能处分的财产只占全部财产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