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期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被告举证期限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全部证据,否则视为没有证据B.行政诉讼被告若有正当理由可以延期提供证据,但必须书面告知法院C.行政诉讼被告有正当事由可以延期提供证据,但必经法院准许D.被告即使有正当理由也必须在收到起诉状后10日内提供证据

题目

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期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被告举证期限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全部证据,否则视为没有证据

B.行政诉讼被告若有正当理由可以延期提供证据,但必须书面告知法院

C.行政诉讼被告有正当事由可以延期提供证据,但必经法院准许

D.被告即使有正当理由也必须在收到起诉状后10日内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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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意味着( )。

    A.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B.被告应当提供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C.被告应当提供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D.被告不能履行举证责任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E.被告的举证期限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答案:ABCD
    考点: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
    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举证期限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时。被告在此期限内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本题中,选项E错在15日内,应是10日内。

  • 第2题:

    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应当遵循()原则。

    A、谁主张、谁举证
    B、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C、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D、原告与被告均负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招标投标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做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做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中规定的被告负举证责任,与一般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同。原因在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负有证明自己行政行为合法的责任,且行政机关的举证能力比民事主体强。

  • 第3题: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

    A谁主张谁举证

    B被告举证

    C原告举证

    D控方举证


    B

  • 第4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行政诉讼也不例外

    B.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C.被告负举证责任,但不排除对某些事项应当由原告提供证据

    D.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告则对某些程序性事项负初步证明责任


    正确答案:BCD
    A项错,“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B项对;C项对,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但原告对某些事项也有义务提供证据;D项对,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承担责任,原告则需对某些事项提供证据,由于是程序性事项,因而是初步证明责任。

  • 第5题:

    下列对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问题表述正确的是:()

    A:承担举证责任的不仅有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的原告也应当承担有限的举证责任
    B:虽然对被告在诉讼期间收集证据有限制,但是如果被告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则律师可以自由采证
    C:举证责任要求行政机关“先取证,后裁决”,因此所有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期间收集的证据,都不得作为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D:行政诉讼第三人也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该法第38条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综合上述规定,A项正确。该法第35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故B项错误。《行诉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被告根据该条在行政诉讼收集并补充的证据,也可作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故C项错误。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不承担举证责任,仅享有举证权利,因为它并非行政诉讼所解决的行政争议的争议方。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