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互负给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和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这种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称之为()。A.清偿B.抵销C.提存D.混同

题目

两人互负给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和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这种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称之为()。

A.清偿

B.抵销

C.提存

D.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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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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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债的消灭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债权为他人权利的标的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

    B.免除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

    C.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债权人应当提供担保或者履行债务

    D.对于债权债务关系因清偿而消灭的,清偿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正确答案:D
    [答案] D
    [评析] 考查要点是债的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可因清偿(履行)、抵销、提存、免除、解
     除和混同等六种原因而消灭。根据《合同法》第106条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可见,在混同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情况下,如果债权属于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从保护第三人利益出发,债权债务关系不消灭。因此,A项表述正确。免除是可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但抵销不得附条件和附期限,因此,B项表述正确,考生也可以根据常识判断出该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04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可见,C项表述正确。清偿又称为履行,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6项的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即由债务人负担。可见,D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

  • 第2题:

    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对于未能清偿的债务,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有()。

    A.不再清偿

    B.原合伙人应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若债权人在连续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该债务清偿责任归于消灭

    D.若债务人在连续5年内未能清偿债务,则该债务清偿责任归于消灭


    正确答案:BC

  • 第3题: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一方通知对方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或者双方协商以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以使双方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的行为是()。

    A清偿

    B提存

    C抵销

    D免除


    C

  • 第4题:

    二人互负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时,在对等数额内,使各自的债权债务相互消灭的制度是( )。

    A.清偿

    B.抵销

    C.提存

    D.混同


    正确答案:B
    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相互消灭的制度。 

  • 第5题: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下列债务不适用抵销的有( )。

    A.当事人双方均已到履行期的债务

    B.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

    C.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D.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

    E.侵权行为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债务

    答案:B,C,D,E
    解析:
    考查合同的终止。

    适用抵销的条件包括:①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有债务、债权。②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③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已到履行期。④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是可以抵销的债务。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不能抵销。例如,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侵权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债务,都是不能抵销的。

    A选项为适用于抵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