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甲女与乙男打工时相识,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2年后双方感情破裂,乙男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凡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A.在案件受理后应补办结婚证B.在案件受理后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应补办结婚证C.在案件受理后解除同居关系D.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证,如不同意领取结婚证,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题目

2000年,甲女与乙男打工时相识,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2年后双方感情破裂,乙男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凡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

A.在案件受理后应补办结婚证

B.在案件受理后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应补办结婚证

C.在案件受理后解除同居关系

D.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证,如不同意领取结婚证,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相似考题
更多“2000年,甲女与乙男打工时相识,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2年后双方感情破裂,乙男起诉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男与乙女于2010年结婚。结婚后不久,乙女便辞去工作,专心照料家庭,后两人感情破裂,甲男于2018年提起离婚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甲男、乙女双方书面约定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女可以请求王某对其予以补偿
    B.若双方所居住的房屋系婚后甲男父母所购置,并登记在甲男名下,该房屋归甲男个人所有
    C.若双方所居住的房屋系婚后甲男父母购置,该房屋归甲男个人所有
    D.若双方所居住的房屋系婚后购置且登记在甲男名下,双方均想要该房,则应当判决房屋归甲男所有,并由甲男给付乙女按市场价计算的一半房款

    答案:A,B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经济补偿权及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故选项A正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在B选项中,甲男父母购置该房并登记在甲男个人名下,应视为对甲男的个人赠与,该房系甲男的个人财产,故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故C选项错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故选项D错误。

  • 第2题:

    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

      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D.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强奸罪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虐待罪的犯罪主体,要求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或者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本案中,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甲、乙组成了一个家庭,乙和甲都是家庭成员,因此甲属于虐待罪的主体。选项B正确。乙作为丙的母亲,依法有保护丙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在甲伤害丙时不阻止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选项C正确。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因此,甲拒绝抚养年幼的丙,可能构成遗弃罪。选项D正确。婚内强奸,是指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因法无明文规定,婚内能否构成强奸罪争议很大。但此处甲乙并无合法婚姻关系,且甲与丁领取了结婚证,不再与乙同居,甲强行与乙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

  • 第3题:

    18、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

    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D.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ABCD

  • 第4题:

    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2015年)

    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
    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D.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强奸罪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侵犯人身权利罪。 A项,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成立虐待罪。甲、乙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经有事实婚姻的现实,对家庭进行扩张解释,包括处于事实婚姻中的同居伴侣,并不会超越普通人对“家庭”的理解,所以甲虐待乙的,可以成立虐待罪。故A项正确。 B项,丙是甲、乙二人的儿子,甲、乙有监护丙的权利和义务,当甲伤害丙的时候,作为母亲的乙有救助自己孩子的义务,如果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的,可以成立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故B项正确。 C项,甲放弃事实婚姻的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但是甲不能放弃对自己儿子丙的抚养责任,如果不抚养丙,可能成立遗弃罪。故C项正确。 D项,强迫女子发生性关系的,成立强奸罪。即使在婚姻存续期内,也可以成立此罪,因为女子对丈夫概括性的性承诺并不意味着对每一次性行为都有承诺。女子与男子结婚后仍然有自己的独立人身权利,并不能被当作是丈夫的性工具,可以不考虑女子的性自主权而随时随地随性地发生性关系。当然,面对中国刑法学界和司法界仍然有封建男权主义残留的做法和观点,暂时还无法彻底承认婚内强奸成立强奸罪,但是对于婚姻状况结束后的女子,原来的“丈夫”当然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故D项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男于2008年7月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向乙女提出想尽快结婚,打算赶在奥运会开幕当天举行婚礼;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8年8月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乙女多次向甲男索要衣物、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为了顺利举行婚礼,甲男又给了女方1万元。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l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根据案例回答32~34题。

    下列关于甲男与乙女的婚姻效力说法正确是()。
    A:尚未成立
    B:已经成立
    C:如双方认可,则已成立
    D:如双方不认可,则不成立

    答案:B
    解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婚姻的成立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它是婚姻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方式。题中甲乙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婚姻已经成立。


    题中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成立,不存在受胁迫的情形,因此甲男无权要求撤销婚姻,而只能通过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合法成立,在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支持甲男的离婚诉讼请求,甲男赠与乙女的彩礼理应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