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3岁时,其生父因犯罪被判除有期徒刑,一直未对李某尽抚养义务,李某4岁时,其母与生父离婚并与继父结婚,继父抚养教育李某直至独立生活。李某生父出狱后,无生活来源,继父常年病瘫在床,母亲从事家务劳动,三人均要求李某赡养。问:李某对三位老人是否有赡养义务?
第1题:
李某(男)于1992年因酒后驾车、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妻关某一人抚养不满一岁的儿子李予,生活十分困难。1993年,李某和关某离婚。关某为了能顺利改嫁,将儿子送给了蔡某夫妇收养。蔡某时年41岁,与妻结婚多年未育。双方达成了收养协议。当双方到民政部门办收养手续时,被告知还必须征得孩子生父的同意。在狱中的李某虽毫无心理准备,但苦于自己不能抚养孩子,又不能拖累妻子,无奈在收养协议上签了字。1997年,李某出狱,借钱做起了买卖。经过几年努力,日子逐渐富裕起来。为了领回儿子李予,李某起诉到法院,以当初迫于无奈才同意送养、现在自己有能力抚养为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问:法院应否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不应当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因为收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收养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履行了登记程序。李某的同意虽然有些无奈,但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收养关系有效成立以后,不能够随意解除。
第2题:
第3题:
李某自小被他人收养,亲生父母去世后,李某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第4题:
A.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
B.判决林某之女补偿李某5年抚养费,房屋归林某之女
C.按照遗嘱办理
D.调解方式,林某之女分得1——2间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