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D
更多“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新刑法”根据社会防卫理论专门增加了一章,称为() ”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特点。


    答案:
    解析:
    《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主要特点是:(1)该法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二(2)在具体制度上,该法将外国民法之最新学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萃成本国民法。(3)该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4)该法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5)该法的婚姻家庭制度体现出浓厚的封建色彩。民法典前三编引进了德国、日本、瑞士民法的大量条文,后两编带有较多的封建色彩。

  • 第2题:

    采用社会防卫主义理论,增设“保安处分”为专门一章的刑法典是

    A.大清新刑律
    B.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
    C.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
    D.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

    答案:D
    解析:
    保安处分,是由国家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实施了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的无责任能力人、限制责任能力人以及法律上认定的有相当社会危险性的有责任能力人等施以刑罚以外的医疗施治、保护观察等特定措施,以预防和控制犯罪、确保社会平安和矫治行为者本人的不良人格或病理身心的各类刑事制裁制度的总和。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对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进行了修订,公布了“新刑法”,即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新刑法吸收了西方最新的刑法理论和立法经验,改“报应主义”为“侧重于防卫社会主义”,强调“保全和教育机能”,引进保安处分制度。

  • 第3题:

    北洋政府时期制定的专门刑法典是(  )。
    A.《暂行新刑律》
    B.《暂行章程》
    C.《中华民国刑法》(“旧刑法”)
    D.《中华民国刑法》(“新刑法”)


    答案:A
    解析:
    【精解】北洋政府制定的专门刑法典就是指《暂行新刑律》,故选A项。《暂行章程》是清末沈家本修律时附在《大清新刑律》的附录部分。《中华民国刑法》无论是“旧刑法”还是“新刑法”,都是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

  • 第4题:

    简述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答案:
    解析:
    (1)以孙中山的“遗教”(三民主义)作为立法的根本原则。 (2)颁布了数量众多的特别法。 (3)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律体系。 (4)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 第5题:

    简论南京国民政府新刑法的基本结构及其特点。


    答案:
    解析:
    (1)南京国民政府于1935年公布修订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新刑法”。与旧刑法相比,新刑法吸收了西方最新的刑法理论和立法经验,作了较大规模的修改:由一客观主义,,改为“侧重于主观主义”,强调犯罪性质而非客观后果;由“报应主义”改为。侧重于防卫社会主义”,强调“保全与教育机能”,从而引进保安处分制度。新刑法分总则、分则两编。总则包括法例、刑事责任、未遂犯、共犯、刑、累犯、数罪并罚、刑之酌科及加减、缓刑、假释、时效、保安处分。分则则规定各种罪名及刑罚。
    (2)新刑法的主要特点是:1)继受西方国家通行的刑事法律原则,并注重采纳与中国宗法伦理原则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在立法原则方面,继受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以及刑罚人道主义等原则;在罪名体系和刑罚制度方面,一准西方国家通行良规。同时,为了适应中国传统法律的宗法伦理精神,刑法典还注重吸纳西方刑事立法中对亲属犯罪的特别规定。2)在时间效力上取“从新从轻主义”,但保安处分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附条件从新主义”。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兼取特定犯罪的保护主义和世界主义。3)采取社会防卫主义,增设保安处分。刑罚分主刑、从刑,分别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褫夺公权、没收。保安处分增设为新刑法典中的专门一章,是西方国家社会防卫主义主流刑法思想和立法实践影响中国的体现。保安处分是用以补充或替代刑罚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对象是未成年的少年犯及有犯罪或妨碍社会秩序嫌疑之人。有拘禁(拘于一定场所感化教育)和非拘禁(监视、限制活动自由)两种方式。作为刑罚的补充,保安处分有其合理性。但是南京国民政府为维护专制统治,将这一制度法西斯化,使其成为任意惩治政治犯的主要工具。4)设定各种罪名镇压共产党及民众的反抗行为。5)维护封建夫权和家庭伦理关系,从定罪和处刑不同角度维护尊卑等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