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
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主张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系统地论述了德主刑辅说。
“大德而小刑”的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董仲舒的这一法律思想是指用儒家的仁和德去教化人民,而刑罚只是作为仁和德的辅助手段来为国家服务,以通过这种法律思想治理国家。
第1题:
王安石的法律思想是()。
A革故鼎新”
B大德而小刑”
C存天理,灭人欲”
D大明法度,众建贤才”
第2题:
“大德而小刑”
董仲舒提出的法律思想;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
略
第3题:
“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是()的主张。
A朱熹
B阮籍
C董仲舒
D丘睿
第4题:
董仲舒在论述治国应当"大德小刑"的两点理由是()。
A性三品说
B无为而治说
C阳德阴刑说
D事皆决于法说
第5题:
汉武帝提出“大德而小刑”的主张。
A对
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