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1、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2、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3、简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由法律直接规定,其确定的依据是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既存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家庭关系。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 第一,配偶,是指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作为法定继承人的配偶,专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生存的与被继承人保持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第二,子女,是父母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卑血亲,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养子女同养父母的关系确立后,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第三,父母,是子女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尊血亲。对子女的遗产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其中,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对生子女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四,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五,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较为亲近的直系尊血亲。 第六,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尽主要赡养义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照料、帮助,必须是在生活上经常照料、经济上长期供养,否则不能成为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的先后次序,又称法定继承人的顺位。继承开始时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同时开始继承的,只有在没有前位顺序继承人,或者前位继承人都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后位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