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私法的国际和国内立法上,公共秩序的规定方式有以下三种:
(1)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这种方式是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外国法的适用不得违反内国公共秩序,否则拒绝适用。
(2)间接限制的规定方式。这种方式只指出某些内国法具有绝对强行性,或者必须直接适用,从而排除了有关外国法在内国适用的可能。
(3)合并限制的规定方式。这种方式就是在国内立法中兼用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两种立法方式。
第1题:
第2题:
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几种?
(1)惩罚性法律责任。惩罚性行政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这样一些形式: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其中既包括精神上的惩戒也包括对实体权利的罚则。
(2)补救性行政法律责任。补救性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一定损失,由行政主体所承担的一种补偿性的行政法律责任。这类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恢复原状;行政赔偿等。由上述具体形式可见,补救性行政法律责任仅限于行政主体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略
第3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有以下哪几种情况?
A.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B.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C.经冲突规范指引适用外国法时
D.取证等司法协助时
第4题:
第5题:
继承方式有哪几种?对不同的继承方式,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访问属性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