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地域管辖方面,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的我国法院管辖权的一般连结因素是()A.原告住所地B.被告住所地C.原告出生地D.被告出生地

题目

在一般地域管辖方面,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的我国法院管辖权的一般连结因素是()

A.原告住所地

B.被告住所地

C.原告出生地

D.被告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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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我国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法律采取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
    B.如果涉外合同不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C.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只能通过在我国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D.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视为承认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大多数国家一样,也是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即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凡是涉外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住所地在我国,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只要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法院也有管辖权。故A选项说法正确。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所在地法院均可以行使管辖权。故B选项说法错误。|学\法/网|根据《民诉意见》第305 条的规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44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因此,在我国,如果当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排除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但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其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法律效力。据此可知,C选项错误。默示接受管辖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二是被告出庭应诉答辩。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A。

  • 第2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已作出具体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视为承认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B、对涉外合同纠纷,如果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且涉外合同不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C、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只能通过在我国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D、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

    答案:D
    解析:
    【考点】涉外管辖。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默示接受管辖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二是被告出庭应诉答辩。故A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B选项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因此,在我国,如果当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当事人不得以书面协议排除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但如果当事人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其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法律效力。据此可知,C选项错误。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集中管辖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发生在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的边境贸易纠纷案件,涉外房地产案件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不适用本规定。”故D选项正确。

  • 第3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个选项正确?

    A.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属于中级法院

    B.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C.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 第4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答案:A
    解析:
    【考点】级别管辖【详解】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项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只管辖重大涉外案件。《民诉意见》第1条规定,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对于普通的涉外案件,则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说法错误,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因此,高级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权限。故C、D两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民事诉讼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5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项是正确的。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答案:A
    解析:
    2018新教材P306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法院有四级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每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