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即行政赔偿是以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存在违法为原则。A项正确,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存在违法行为,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B项错误,是利用职权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C项错误,因为受害人自己的原因,行政机关没有违法。D项错误,不可抗力在法律涉及任何领域都是免责的,不属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