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判断发明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公开标准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涵一旦公开,便成为现有技术,因失去新颖性而不得再获得专利权。
以下方式中一种公开即丧失新颖性:
1、公开发表、是指发明创造的内容以文字或其它方式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实践中,确认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主要依据专利文献和科技书刊;
2、使用公开,指通过公开实施使公众能够了解和掌握该发明创造,包括新产品的制造、销售、使用、实物展出、表演等。
3、以其他方式公开,包括能够为公众所知的其他公开方式。这主要是指口头公开,通过语言来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对口头公开有一个认定界限,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说出来了,即是公开了,而是要看公开的内容是否清晰、完整、详细,只有达到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听后便能实施这一要求,才能认为是公开。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授权条件为实用性、创造新和新颖性。
第4题:
第5题:
简述外观设计“新颖性”判定相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