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即“隆礼”又重法,是儒法合流、礼法统一的先行者。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关于“礼”与“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

    A.礼法结合,礼主法辅,法为礼的重要实施手段
    B.礼法结合,法主礼辅,礼为法的实施提供道德基础
    C.礼法并重,两种社会规范分别从不同方面调整社会关系
    D.礼法并重,将所有法律规范道德化,将所有道德规范法律化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礼”与“法”的关系。
    “礼治”和“法治”在我国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夏商西周的“礼治”时代:法作为礼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礼治体系最大程度地发挥了教化的作用,而法与刑的锋芒被深藏,在不失威严的情况下副作用得到有效控制。
    2.春秋战国至秦的“法治”时代:礼法分离,独任法治。儒法两家之争,以法家的胜利告终,原本附于礼治的法获得了独立的发展时机,但法家之“法”泛指制度,偏重刑罚。
    3.西汉的礼法融合时期:汉儒通过对秦政反省认为过分摒弃“礼”和“德教”,独任严刑峻法是秦灭亡的主要原因。于是汉儒开始了在不排斥“法”独立存在的前提下,重振“礼乐”,建构“礼法结合”的新的传统法体系。
    4.隋唐时期,法观念定型:礼主法辅,礼在法中,法外有礼。
    自汉时起的礼法融合,经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定型于隋唐。中国正统的法观念的核心理念是“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王霸并用”,三者合言之便是“礼主法辅”式的结合。在礼法融合的思想指导下,中国传统法向着儒家化、伦理化、道德化发展。董仲舒的“《春秋》决狱”、西汉后期兴起的以经注律、魏晋南北朝时的引经入律等,为形成“一准乎礼”的《唐律》打下了深厚基础。我们从《唐律》的注释“疏议”中可以体会到,《唐律》的每一条款的设置都能找到礼的依据。礼与律真正达到水乳交融的地步。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我国古代关于“礼”与“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关系确定为:礼法结合,礼主法辅。
    故正确答案为A。

  • 第2题:

    隆礼重法
    隆礼重法,出自于荀子治国理念: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在国家治理上,荀子非常看重“礼”。荀子认为礼从区分与调节不同人的利欲关系中产生结果;在治礼的过程中,不能只顾及人的欲望,而要让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在物质的增长和欲望的增长之间保持平衡。在荀子看来,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的无限追求作出限制,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为了确保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由此,礼转为法。因此,荀子常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提法,而以礼法并称。

  • 第3题:

    法家思想源远流长,影响深远,其在先秦时期有关政治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是()。

    A.礼法兼治

    B.守法即德

    C.与民休息

    D.隆礼重法


    守法即德

  • 第4题:

    在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关于“礼”与“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礼法结合,礼主法辅,法为礼的重要实施手段
    B.礼法结合,法主礼辅,礼为法的实施提供道德基础
    C.礼法并重,两种社会规范分别从不同方面调整社会关系
    D.礼法并重,将所有法律规范道德化,将所有道德规范法律化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礼法关系。
    第二步,西周时期,礼法浑然一体,周礼包含着法和刑的内容,此时的法仅作为礼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春秋战国至秦时期,礼乐崩坏,法治迅速确立并得到发展,法脱离礼制体系,成为独立的社会规范系统。战国末年,荀子开创了礼法结合的思想潮流,汉儒主张“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以引经注律、经义决狱的方式将礼的精神和内容融入法家所拟定的法律里,开启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这个过程经过魏晋八议入律、服制定罪,以及南北朝时期的官当、存养、十恶入律,至唐律“一准乎礼”而告完成。此后,经宋迄明清,中国古代法律就基本定型于“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的正统体制,在近代以前就再没发生全局性的重大变化。可见在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礼”与“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关系是礼法结合,礼主法辅,法是事后惩罚,是礼的重要实施手段。

  • 第5题:

    荀子礼法起源观的前提是()。

    A隆礼重法

    B化性起伪

    C明分使群

    D定分止争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