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A.原告甲某B.被告乙某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D.人民法院

题目

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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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更多“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 ”相关问题
  • 第1题:

    尤某借于某100000元,向于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尤某归还5000元,并要求于某改写借条:“尤某借于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以上关于借条写作的“陷阱”,请选择正确的选项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A.利用歧义

    B.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C.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D.以“收”代“借”


    参考答案:A

  • 第2题:

    2005年8月,户口在甲区的张某为做生意向户口在乙区的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06年12月底之前归还。后张某因犯抢劫罪,于2007年1月被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关押在丙区监狱服刑。此外,2007年1月起,李某即开始丁区居住。2008年3月.李某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所借的10万元钱,李某应当向()法院起诉。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丁区人民法院
    D.丙区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的管辖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4项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需要注意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8条的区别.即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张某作为被告已在丙区监狱服刑一年以上,因此李某应向丙区法院起诉。答案为D

  • 第3题:

    2、甲某与乙某借贷纠纷一案,甲某诉至区法院要求乙支付拖欠的借款。区法院以下列何种理由不予受理是错误的?

    A.甲某与乙某之间存在有效仲裁协议

    B.乙某下落不明

    C.甲某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D.乙某主张自己已归还借款


    乙某下落不明;甲某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乙某主张自己已归还借款

  • 第4题:

    甲某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乙归还所借8万元,并提供乙某亲笔写的借款8万元的借条。在本案诉讼中,乙某主张实际上未借甲某8万元,并提供甲某亲笔写的“乙某未借甲某8万元,原8万元借条作废”的字条。关于借条与字条的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借条是本证,字条是反证

    B.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是间接证据

    C.借条是本证,字条也是本证

    D.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也是直接证据


    参考答案:AD

  • 第5题:

    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负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  )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责任负担的原则,即谁主张,准举证的问题。在本案中,在甲某证明乙某借其6 000元后,由于乙某主张该6 000元系甲某赠与,对乙某的这一主张应当由被告乙某承担举证责任。故本题答案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