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人有哪些类型?他们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一、主犯
(1)首要分子——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的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人刑事责任:按照集团犯罪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一般主犯——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或聚众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人刑事责任:按照其所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1题:
二人以上( )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A.重大过失
B.共同故意
C.串通
D.共同过失
第2题:
财政政策的效应偏差有哪些类型?它们是怎样产生的?应怎样防止和纠正?
财政政策效应偏差是指财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效应与预期效应发生偏离。它主要有两类:一是自然偏差,即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另一类是实施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前者可称之为自然偏差;后者可称之为人为偏差。
对于财政政策效应偏差的分析,首先要明确自然偏差产生的三个前提:
①政策设计基本正确;
②政策工具选择与配搭得当;
③政策招待主体行为规范;在这些前提被严格限定的条件下,政策效应偏差完全与人为因素无关。这样的政策效应偏差是自然偏差,如:财政政策在出台阶段和蜕化阶段,难以避免地会发生阶段性的效应偏差,某项全国性的财政政策在其实施过程中,也会出现所谓地区性的效应偏差。
其次,应看到,人为因素导致的政策效应偏差常见的有三种情况:
①政策设计脱离实际,政策期望值过高客观上难以实现;
②政策工具缺乏或选择失当,配搭有误,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③政策主体行为不端,政策贯彻实施受阻。
第三要认识到,财政政策效应的自然偏差与人为偏差往往是交叉在一起的,因而当政策效应偏差发生时,应对其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究,分清何者属自然偏差,何者是人为偏差以便区别对待,对症下药。
财政政策效应的自然偏差,要求我们必须尽量缩短政策的出台过程,并当政策进入蜕化阶段后及时采取新的措施。从纠正财政政策效应的人为偏差看,加强政策研究,提高政策水平就显得更为重要。
略
第3题:
被子植物的雄蕊群常见有哪些类型?它们的特点是怎样的?每个类型列举一种代表植物。
第4题: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
第5题:
现金股利有哪些类型?他们之间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