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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名的功能比较。


    参考答案:

    电子签名的功能:①电子文件的证据性——不可否认性与完整性②电子签名的签署者同意的意思表示——确认相对人的机能③电子文件的安全性——不可被篡改及截取
    传统签名的功能:①确保文书的证据性——不可否认性与完整性②确保文书的仪式性——信赖与慎重层面③确保签署者同意的意思表示——确认相对人的真实身份④证明某人某时身在某地的事实。


  • 第2题:

    简述《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签名法》。这部法律主要规定了四方面的内容:
    (1)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确了在众多的电子签名方法和手段中,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效力。
    (2)对于数据电文,也就是电子形式的文件作了相关规定。
    (3)设立了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4)规定了电子签名安全保障制度。

  • 第3题:

    简述电子签名合法使用的效力。


    参考答案所谓电子签名的合法使用,是指其签名拥有人完全遵守了法律规范和交易惯例的要求,以电子签名对交易数据电文的签署。电子签名合法使用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签名人的效力
      交易当事人以合法的方式签署了电子签名,从法律上对签名人产生了与传统签名相同的
      效力:①他不可否认地承认,自己是数据电文的发送人。如果该数据电文构成一项法律文件,
      他就是该文件的发送人。②签署人承认、认可、证实了数据电文的内容。如果该数据电文构成
      了一项法律文件,他就不能对该文件内容否认其所作出的承认、认可或证实。
      (2)对数据电文内容的效力
      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相联系,经过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既表明其得到了签名人的认可,在
      交易当事人之间应作为原件对待,在符合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等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
      作为证据使用。
      (3)对法律行为的效力
      当法律规定某种法律行为必须以书面签名形式做出时,以电子签名对数据电文的签署,就
      充分地满足了这一要求。当然,某一电子签名签署的具体的法律行为是否成立或生效,最终要
      由调整该法律行为的特别法来衡量。

  • 第4题:

    简述电子签名法的适用范围。


    参考答案: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签名主要适用于商务活动,但又不限于商务活动,可以使用在电子政务或者其他社会活动中,具体使用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我国电子签名法参考国外的立法例,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该法第3条第3款中规定了不适用电子签名法的文书,包括: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 第5题:

    不属于电子签名制度的主要内容的是()

    A.确定电子签名的原则

    B.电子签名的法律要求

    C.电子签名的效力

    D.电子签名的权限


    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