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第一,主张以礼率律,礼法合一,倡导法律儒家化。
第二,在立法方面,杜预提出“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的观点和“法出一门”的主张;在执法方面,刘颂主张“纲举”、“网疏”,实行分工,各司其职,还提出“复肉刑”的重刑思想;在司法审判方面,律学家也提出了综合刑、理、心、情、式的心理学审判方法与“罪行法定”的原则。
第三,在对法律研究方面,律学家也取得了重要成就,推进了法律的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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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一项不是魏晋时期律学家刘颂的主张:

    A.“纲举”、“网疏”

    B.法出一门

    C.执法分工、各司其职

    D.“复肉刑”


    参考答案:B

  • 第2题:

    下列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引礼入律、礼律进一步融合的重要时期
    B.《曹魏律》和《晋律》都对刑罚制度进行了改革,为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C.八议、官当、服制定罪和重罪十条都属于本时期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表现
    D.本时期首次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答案:A,B,C,D
    解析:
    【精解】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引礼入律、礼律进一步融合的重要时期。故选B项.《曹魏律》和《晋律》都对刑罚制度进行了改革,故B项正确。本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有八议、官当、服制定罪、死刑复奏和重罪十条,故C项正确。三国曹魏时期首次出现了死刑复奏制度,该制度被晋、南北朝、隋、唐沿用。

  • 第3题:

    我国魏晋时期数学家刘徽的“割圆术”就是建立在直观基础上的一种原始极限思想的应用。


    B

  • 第4题:

    下列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引礼入律、礼律进一步融合的重要时期B.《曹魏律》和《晋律》都对刑罚制度进行了改革,为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奠定了基础C.八议、官当、服制定罪和重罪十条都属于本时期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表现D.本时期首次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正确答案:ABCD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引礼入律、礼律进一步融合的重要时期。故选A项。《曹魏律》和《晋律》都对刑罚进行了改革。故B项正确。本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有八议、官当、服制定罪、死刑复奏和重罪十条。故C项正确。三国曹魏时期首次出现了死刑复奏制度,该制度被晋、南北朝、隋、唐沿用。

  • 第5题:

    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主要表现。


    答案:
    解析: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儒家思想的指导下,传统法律开始了儒家化的过程。主要表现为:
    (1)“八议”入律。“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富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法律特权思想的鲜明特征。“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之议”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入律。“八议”是指:“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的人)、“议动”(有大功勋的人)、“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封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议宾”(前朝皇室宗亲)。自营魏以后,“八议”遂成为历代封建法律的重要内容。
    (2)“富当”入律。“官当”是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徒罪的一种特权制度,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官当”制度的形成,表明封建特权法的进一步发展。
    (3)“准五服以制罪”的确立。《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此时被纳入法典,成为确定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施用的原则。它规定,在刑法适用上,凡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凡服制愈远,以尊犯卑,处罚变重;以卑犯尊,处罚变轻。“准五服以制罪”制度的确立,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影响广远,壹至明清。
    (4)“重罪十条”罪名的确立。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把它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并强调“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是儒家“三纲”精神在法律中的具体体现。“重罪十条”经过《开皇律》的改造,形成了“十恶”制度,为后世封建各朝代所沿用。